儿's profile木儿:江湖 · 从此醉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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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9-29 金庸女子之殷离

    每个人,都会在岁月的流转中被不可避免地改变。成长不容抗拒,我们终需承担丧失之痛、流离之伤,终会要接受自己不愿面对的所有现实。
       所有一切,无非只是我的心结。就好像我自己也辨不清,究竟我是真的惦记那个一身狠劲的倔强少年,还是怀念曾经单纯无邪、不知忧苦的自己。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深陷在了感情里,抑或迷失在了岁月中?
    或许我所坚持的,不是追寻的缘由,也不是追寻的结果。因为我追寻的既是那些从未得到过的,也是那些已经失去的。那么我所热衷的,其实并不是寻觅,而只是回忆。
       正因如此,我才会这样固执不化、冥顽不灵。

     
           1

    皖北女山湖畔,深谷清幽,花锦四季,名唤蝴蝶。二月时节正是春光烂漫。蜂鸣蝶舞、绿意满荫,行经一路都是花色迷眼、草木清芬。山径深长,始终有淙淙流水环绕相伴。

    那间小小的茅屋,依然还在。仿佛只要我低低轻唤,那门便会应声而开。那个思念了千遍的人,就会走出来与我相见。

    只有这里,还是旧时模样。仿佛那年那月,那情那景,不曾变换。

     

    我在门前站了许久,终于轻轻扬起了手。整个山谷寂静无人,只听见指节叩击时清脆短促的声音,响了一下又一下。

    没有人来应。倒是不远处的子规鸟,和着叫了一声又一声。

    桃花春风里,故人不知何处去。这样的结果本就在我的预料之中,偏偏自己,还是一味固执地要寻来。

    其实蝴蝶谷中长草离离,我早已辨不出当年来时的路。

    就像我始终不明白为何别人都说,映照在水里镜中的,就不算月圆花好。

     

    2

    我的名字里,也带着个“离”字。离恨恰如春草的“离”,一别离长相忆的“离”。有时候我痛恨自己的名字,它就像一个谶语,阴影纠缠挥之不去。

    所以后来我对曾阿牛说,我叫蛛儿。蛛是毒蜘蛛的蛛,不是珍珠宝贝的珠。

    这个名字是娘取的,是她教我练千蛛万毒手。可是后来无论我怎样去寻找追溯,我的生命里再也不会有她的故事迁延发生。

    再后来,我像很多人一样行走在江湖之上。别人的江湖花明柳暗,我的江湖却只余下往事。

    那些不愿抛躲的往事,都曾有过一个美好的初始。恰似童年的记忆。

     

    童年的记忆这样纯粹,只记得娘在看着我的时候,唇边一直带着温柔的笑。

    那时云淡风清,每天都在嬉戏玩闹。那时烦恼很少,只要能够自圆其说,从来也不需要精深奥妙的道理来说解。那时快乐很多,即使做错了事,也无需任何推托,因为所有的过错都可以轻易地被忘掉。那时从不记恨,即使受了再大的委屈,只要旁人扬手相招,即会破涕为笑。

    那时所有的梦想就是长大,对成人自由的渴望甚至超越了一切。所以常常觉得年岁的增长过于缓慢,有点望不到边。

    那时还不知道,你付出的,未必会有回报;你梦寐的,往往不会成真;你追寻的,可能永远都找不到。

     

    3

    如今的我已深刻地明白了这些道理。

    喜恶之情依然鲜明,但是已能忍受并且习惯。我已学会将所有的一切另眼相看,我已明白世间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我知道在得到的同时也就在失去,我还清楚地了解,有些再见根本就是再不相见。

    但我依然坚持在江湖上继续漂泊继续追寻。

    我只是想知道,为何那些深爱疼惜的人,最终都会离我而去?为何所有的美好圆满,最终都会破灭消逝?我还想知道,为何生命的进程如此微妙,得到的未必是想要的,失去的却再也追不回?

     

    其实有很多事情都一直明白地存在着,只是年少时的我不曾发觉。单纯的心不会想到尘世艰深,也不会发觉人情多变,更不需要承担生离死别。

    我一直不屑一顾、急于摆脱的顽童时代,原是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想来多么讽刺。我是后来才知道的,人生的成长就是一场逐渐缺失的过程,你失去的将远远多过于你所获得的,只是自己懵然不觉而已。

    所以我痛恨时光,连带痛恨所有的不可逆转。

     

      

     

    4

    我记得,娘说她曾见过最美的花是木芙蓉。

    那花亦如美人,植于寒江秋沼之畔顾影垂怜。晨起色如白璧剔透无瑕,午后淡粉晕染如少女初妆,暮时深红沉醉似唇色欲滴。

    我没有见过这种花,只在娘的描述里有过想象。但我深信,再美的花也不会像娘的容颜这般绝色惊艳。

    即使,她的耳后有着一抹深深的伤痕。

    那道伤痕蜿蜒着深入发际、终生难消,不用猜也能知道隐藏其后的往事惊心动魄。娘也曾经武功卓异,百只花蛛功力累积,只要假以时日,必会江湖成名。只是那千蛛万毒,也会彻底地毁去她的容貌。

    于是为了自己深爱的男人,她硬生生地散去了全身功力。容貌恢复了,但从此再无半分还手之力。

    而她纵有绝色之容、深蕴之情,也挽不回那颗思变之心。

     

    最后她留给我的,除了千蛛万毒手,就只剩下一支步摇。

    那支步摇没有高昂的凤头,也没有重瓣的花式,只是最简洁的样子。直簪,垂珠,晶莹光洁的颜色恰配淡雅入画的容颜。

    这支步摇我一直带在身边,却从来没有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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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岁起,我就不再对镜梳妆、临湄相照。

    再精致的发簪珠钗,也无法妆点我的容貌。再美艳的锦衣华服,也无法陪衬我的颜色。千蛛万毒的习练之初,就是美与丑的隔绝之始。

    这种令人闻之色变的毒掌秘传,背后铺排的是女儿家的美好年华。无论习练还是散功都痛如芒刺入心,无论坚持还是放弃都需要莫大勇气。

    不同的只是,娘散功是因为心里有爱,我练功却是因为郁积成恨。她是我心里最温暖依赖的爱,同时也是最深重内疚的痛,所以我将踏着她曾走过的路,走得比她更远。

     

    后来我曾跟着金花婆婆行走江湖,我和她都非本来面目。

    这是个冷漠的尘世,生死无常、世态炎凉,人与人之间最为真实的关系只有疏离,所谓的情与怨本身就真假难辨。

    我是婆婆从爹手里救下的,她说那时我眼里的倔强凶狠根本不像个孩子。她说话的时候夹杂着不间断的咳嗽,那却不是伪装。武功卓绝如她,也有着不为人知的隐疾。

    灵蛇岛上青草萋萋,我常常见她在丈夫的坟前一坐就是一天。

     

    每个人的过去,是不是都曾有一段难以忘怀的往事,哪怕岁月更替,依然无可平复?

    就好像,我右手手背上的这道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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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道伤痕是一个印记,一段往事的印记。好像我所有的往事,都带着见血入骨的印记。诸般刀笔,种种刻画,都深不过。

    又或许,它仅仅只是一个淤积难消的印记。因为太多往事都只有我一个人还深藏心底,在别人眼里早已烟消云散。

    我不能确定什么,我只是希望,在今后漂泊江湖的岁月里,还能够遇见他,那个狠心咬我的小鬼张无忌。

     

    二月的蝴蝶谷,茅檐低小,溪上青草。张无忌回头的时候,我看见他的眼神在一瞬间突然有点迷离。

    那时我还是个简单的孩子,以为只要紧抓不放,就能够得到自己想要挽留的一切。但他的倔强凶狠跟我一样,无论如何都不肯前去灵蛇岛。

    然后他回过头来,对着我的手背狠狠咬了下去……

     

    我一直记得,自己疼得松开的时候,手里心上都骤然一空。那种失落贯穿的感觉丝毫不亚于伤口上鲜血淋漓的疼痛。

    自此一别,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7

    后来我去过了很多地方。

    大江南北,有江湖流言的地方,就有我追寻的足迹。我不知道为何自己能这样固执,为了年少时一段不着痕迹的心事,甘愿这样山高水长、千里迢迢。

    并在这无尽的寻觅中一再放逐自己的青春。

    只是后来的某一天,我走在路上突然觉得很恍惚。我蓦然想到,自己根本不知道找到了他会怎样,我根本从未想过一切要怎样继续。

    我所依凭的,只是记忆。记忆中的我仍是当年那个容色清秀的少女阿离,记忆中的张无忌在回头的时候,眼神依然一瞬迷离。

    在我心里,时光从不曾流走,我不曾变,他也依然在。只要月圆花好,一样良辰美景。

    心里有些坚持,是根深蒂固的。

     

    我在江湖上又遇见过很多人。

    他们或者温和俊雅,或者凌厉自信,但却再也没有人能够这样深长地留在我的记忆里。

    而留在记忆里的人都不曾再遇见,一个永诀,一个天涯。

    离意侵人,是我的名字。以前我不信宿命,现在终于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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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在湘江一带,终于见到了朝白暮红的木芙蓉。

    木芙蓉的花色一日三变,还有个极美的名字叫做“三醉”,露染胭脂的花姿与娘的描述并无二致。衬以映白芦花、摇丹枫叶,在波光水色里风致万千。

    当地的人们说,这种花每年此时都会盛开,从不曾误期。只要你有心来寻,就不会落空。

     

    晚秋时节霜华露冷,只有我一个人独立江边。

    万物凋零,连那仿似自天际奔涌而来的江水亦带寒意,只有沿岸的木芙蓉妍妍盛放似跳动的火焰。

    我记着娘所说过的每一句话,是它们让我的寻找更为贴切和执著。可无论我的心怎样虔诚,我的信念怎样坚定,也寻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我可以踏遍千山万水寻到娘曾深爱的花,却依然寻不到她。

    再仓促的人生,也远比花期为长。再短促的花期,尚可年复一年应时轮转。即使岁岁会枯,却又年年再荣。而人生却始终肆意前行,无法回头。如今的花还是当年的花,当年看花的人却永远也不会再出现。

    年年自是人空老,处处何曾花不开?

     

    当我看到这些傲霜而立、迎风绽放的木芙蓉时,再也忍不住心里的伤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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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听金花婆婆唱过一首小曲,曲中满是无奈之意:百岁光阴,七十者稀。急急流年,滔滔逝水。

    第一次看到气势磅礴的大江时,站在岸边的我竟有突如其来的茫然。是突然地心灰意冷,并且无处倾诉。感觉那一瞬间,陡然看穿了人生的无望,原来所谓的天意人事都统统微不足道。因为人生如此空洞无助,什么都无从把握,只能任凭滔滔逝水般的光阴迢递推行。而成长是人生中最残酷的一件事,只有它从不顾忌,呼啸而往。

    难道,这就是幼年时我所渴望的成人世界的真正面目?

     

    在那个孤岛上,我受了重伤,一直神智不清。

    反复地睡过去,再醒来,复又沉沉睡去。睡梦中像是经历了很多往事,这些往事一直压在我的心底,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血液缓缓流出身体,梦境却渐渐清晰。

    那是小时候一段迷路的往事。贪玩过了头,东奔西突也找不到离开的方向。夜色渐浓,身边的同伴都吓得大哭起来。只有我始终倔强地相信,如果前无去路,只要原路返回就一定能出得去。

    果然因此找到了出口。

     

    可为什么,在人生后来的路上,无论我怎样往回走,却再也不能回到最初的起点?

     

    10

    再次醒来的时候,千蛛万毒的功力几乎消散殆尽。

    我俯身的时候看到了溪水中自己的倒影。虽然脸上浮肿未消、刀痕未褪,眉眼间却依稀看见了当年的影子。

    那是第一次,我将娘的步摇别在了发上。我本来也是个美丽的女子,黛眉樱唇、明眸皓齿,心有所爱却自隐忍不言。

    是到这一刻,我才明白了娘真正的心意。她甘愿忍受散功之痛恢复容貌,只因心里有爱。她给我这支步摇,是知我心结极深,只希望我能明白若是爱到了极点,即使心灰也生不出怨恨。并希望我在体谅她的同时,也能宽恕爹。

    而我太过任性,定要到看尽世事、经历生死之后才能明白。

     

    脸上的剑痕已经淡然褪却,手上的齿痕却宛然一生。

    再见到阿牛的时候,我其实早已知道这个曾经许诺要娶我为妻的男子,原来就是我朝思暮想的人。可为什么,他在我心中始终只是曾阿牛,不是我深爱的张无忌?

    为什么我在看着他的时候,心里连一点欢喜感伤也没有?

    此时的他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身世凄凉、单纯质朴的孩子,而是一呼百应、统领群豪的教主,武功高强、心思敏锐,举手投足之间都自成风范。

    他的身形样貌已经不同,眼神也不再迷离,连性情也被磨砺得宽厚温和、全无棱角,任我如何打骂也不再还手。

    他的确是张无忌,但却并非我心里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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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摇头,再摇头,心中突然澄明一片。

    每个人,都会在岁月的流转中被不可避免地改变。成长不容抗拒,我们终需承担丧失之痛、流离之伤,终会要接受自己不愿面对的所有现实。

    所有一切,无非只是我的心结。就好像我自己也辨不清,究竟我是真的惦记那个一身狠劲的倔强少年,还是怀念曾经单纯无邪、不知忧苦的自己。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深陷在了感情里,抑或迷失在了岁月中?

     

        我说我要去找当年的无忌,我只能用这样近乎荒谬的追寻方式,来成全自己偏执留存的幻想。所以我将不断地从此处离开,再奔赴彼处。

    或许我所坚持的,不是追寻的缘由,也不是追寻的结果。因为我追寻的既是那些从未得到过的,也是那些已经失去的。那么我所热衷的,其实并不是寻觅,而只是回忆。

    正因如此,我才会这样固执不化、冥顽不灵。

     

       虽然我知道自己是永远也找不到了,但我知道那些人会一直在。在我未经世事的豆蔻年华里,在二月春光明媚的蝴蝶谷中。以曾经熟知的模样,静候我的归来。

    漫长的人生中,美好的一切都在最初。

    你若懂得,就不会惊诧。

    2009-9-28 河东狮吼:不能举案齐眉,如何同偕白首?

         说到《河东狮吼》,很多人都会想起古天乐那首“来来,我是一棵菠菜”的歌,或者是张柏芝那段“从今天起,你只许疼我一个人,要宠我,不能骗我,答应我的每一件事都要做到,对我讲的每一句话都要真心……”的经典台词。

    电影中,柳月娥最终仰头喝下忘情水,以绝情忘爱来解决困扰她的难题。而电视剧中,柳月娥拦下八王爷的官轿,将陈季常和苏东坡一起告上朝堂,只为争取与男人们公平相等的社会地位。

    后者故事中的现实意义,无疑高于前者太多太多。但可惜,电影的关注度远远高于电视剧,这却是不争的事实。

     

     

     

     96年的贺岁喜剧,关咏荷凭柳月娥一角奠定无线“古装一姐”的地位。这部剧并不是经典得难以忘记,但多年后依旧为人津津乐道。

    故事里的陈季常,并不算是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故事里的柳月娥,也不是嫉妒成狂的刁蛮恶妻。他们,只是两个普通的男女,一对再平凡不过的夫妻。

    互托终身,是因为彼此相爱;对簿公堂,是因为相处不来。

    直到剧终,哪怕看到陈柳二人真情流露、殉情相陪,你仍是觉得他们二人并不合适。电视剧的情节比电影现实百倍,因为它会告诉你人情的薄弱、真相的残酷。

    往昔的回忆再好,他们终究也不了解对方。柳月娥不明白为什么陈季常喜欢终日无所事事,只和朋友吟诗作对,她更加不会懂得才子们美酒配佳杯的风雅情怀。甚至是,她连丈夫爱吃馄饨不爱吃水饺、他最讨厌吃香菜都记不住;而陈季常也不能理解柳月娥严苛相逼的苦心,以及她孤身上告、坚持不懈的烈性,他不明白,她所尽力抗争的,恰恰也是他所竭力争取的,公平以及尊重。

     

    他们的开始,他对她,存的是一份征服猎奇之心;而她对他,也只是感怀内疚之情。

    都不是爱情。

    在柳月娥的管束下,陈季常再无兴至挥毫的才情,出现在他手里那枝生花妙笔之下的,再不是流传千古的诗章词赋,而变成了冗长繁杂的陈家家规;他也再没了拼饮千钟的豪情,好友为他斟上一杯酒,他都得换成一杯茶。

    在柳月娥面前,他不像是丈夫,倒像是儿子。做县令没人做得他这般毫无威信:回家必须走规定的路线,出门必须得有老婆的许可,连请好友上府作客都胆战心惊。凡事不能做主,因为稍不顺意,家中就有一枝青梨杖随时伺候,半夜顶着痰盂罚跪门口更是家常便饭……

    凡事畏首畏尾,失尽男儿气概、丧尽丈夫尊严的陈季常,失去了自己。连倾心仰慕他的琴操姑娘都黯然地说,当年的陈季常,已经不在了。

    别说是苏东坡,换成任何一个人,都会同情他的遭遇。一个是刁蛮凶狠、不通情趣的河东狮,一个是温婉贤淑、才貌双全的知心人,陈季常的移情别恋是人之常情。

    他和柳月娥,是偶然情动;而他和琴操,是相见恨晚。

    不然,为何那幅“良日良辰良偶”的上联,始终没有下联相对?

     

     

     

    在古代,早已默认了三妻四妾的平常。更何况,当那个曾在谈笑间轻松击退强敌的京城才子,被逼成为一个尊严丧尽、卑躬屈膝的老婆奴之后,这样难得被一个温柔可人的红颜知己重新唤回了昔日才情。

    当他在晓风居里向夜光杯中重斟葡萄酿,在太白楼头酣畅再书诗章词赋之时,才是真正的他,真正的陈季常。

    琴操绝对是个好姑娘。知书达礼、情深婉转,只要能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可以不计较任何名分地位。如果她在之前与陈季常相遇,定是人人称羡的一对佳偶。

    可惜,那个人不是她,而是柳月娥。

     

    原本觉得,陈季常要纳妾是柳月娥咎由自取。

    但当她遇到重重阻挠,依然执意上告,最终站在公堂之上严词相对之时,才陡然惊觉这个女子的真正心意。

    她的刚烈,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毕生争取的,不过是丈夫的一心一意。只有凶蛮如柳月娥,才敢蔑视什么既定的大宋律例、伦理纲常,也只有她,才敢孤身站在男人们的朝堂上,向他们发出了“凭什么男尊女卑”的铿锵质问。

    她在公堂上一番精彩有理的辩驳,连才学渊博的苏东坡都为之结舌。就凭这一番难得的勇气和坚韧,柳月娥也是值得另眼相看的。

    然而在那样的年代,这样的质问注定不会得到答案。僵局的结果,是柳月娥毅然喝下皇帝所赐的毒酒,以死来维持自己的心意。倘若这世上真有什么忘情水,倒是件好事。可是没有,情之一字,再苦再伤你都永远会记得。如果要彻底了断,唯有一死。

    柳月娥的决绝,震慑了现场所有的人。陈季常的悔,来得伤恸欲绝。他也是个情深之人,否则,终不会为了月娥,而负了琴操,也负了他自己。

    世间感情之事,素来便无两全其美。可知团圆美满的结局,也未见得皆大欢喜。

    柳月娥争取地位平等的胜利,始终是建立在另一个女子牺牲的终身幸福之上。你看琴操,临行前依旧情意切切,大方地祝福他们,还不忘鼓励陈季常,自己的伤悲只在转身的时候独自流露。

    这样一个完美的女子,何其无辜?

     

    看到剧终终于明白,全剧所讲,无非是“平等”。

    夫妻相处之道,是平等,是相敬如宾。尊重彼此的习惯,体谅彼此的感受,相扶相携,一心一意。

    一生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却也不短。倘若不能举案齐眉,又如何能够同偕白首?

    社会和谐之理,亦是如此。

     

      

     

    题外话 关于陈季常

    自东坡先生写下那首《寄吴德仁兼简陈季常》,被后人误读附会成一出《狮吼记》之后,“陈季常”三个字就成了“惧内”的代名词。

    在苏轼为数不多的传记作品中,有一篇《方山子传》,写的就是陈季常。苏陈二人相交多年,后来当苏轼身陷官场是非之时,陈季常早已抛弃世间荣华归隐山林。

    《方山子传》中详细叙述了陈季常的故事:年轻时的陈季常好剑好酒,挥金如土,豪气干云。可十九年后,遭遇“乌台诗案”的苏轼被贬黄州,居然在麻城歧亭杏花村重遇故友。历经变劫的苏轼满怀沧桑,但故友的英豪之气却一如当初,他不禁感慨万千。

    昔年二人俱是心怀壮志、豪情相纵,可后来自己在官场中从意气风发到心灰意冷,而故友陈季常本来拥有万贯家财、显赫身世,后来却“弃车马,毁官服”隐于青山绿水之间不问世事,从而依然保持着赤纯的性情。

    二人畅叙别情,苏轼惊诧于故友为何在此,陈季常也有同问,当他知道东坡历尽官场沉浮的往事之后,“俯而不答,仰而笑”,盛邀东坡去家中小住几日。

    杏花村里,静庵室中,东坡与陈季常小聚了五日。这五日,远离了人间纷扰,只余下恬淡心境。在这里,东坡不仅润泽了自己的心,更仿似为将来的路找到了一个重新开始的方向。而这两人高山流水的知己情谊,也这样流传了千古。

    《方山子传》中有言陈季常家“环堵萧然,而妻子奴婢皆有自得之意”,甘于与这样一个淡定心境、雅洁心志的隐士相守一生的女子,自然深明大义、知书识礼,如此,方能夫唱妇随、白头偕老。

    故事,终究只是戏说。兹录东坡先生的《方山子传》于后,为陈氏夫妇正名。

     

    方山子传   苏轼

    方山子,光黄间隐人也。少时慕朱家、郭解为人,闾里之侠皆宗之。稍壮,折节读书,欲以此驰骋当世,然终不遇。晚乃于光、黄间,曰歧亭。庵居蔬食,不与世相闻;弃车马,毁冠服,徒步往来山中,人莫识也。见其所著帽,方耸而高,曰:“此岂古方山冠之遗像乎?”因谓之方山子。

    余谪居于黄,过岐亭,适见焉。曰:“呜呼!此吾故人陈季常也,何为而在此?”方山子亦矍然,问余所以至此者,余告之故。俯而不答,仰而笑。呼余宿其家,环堵萧然,而妻子奴婢,皆有自得之意。余既耸然异之。

    独念方山子少时,使酒好剑,用财如粪土。前十九年,余在歧山,见方山子从两骑,挟二矢,游西山。鹊起于前,使骑逐而射之,不获;方山子怒马独出,一发得之。因与余马上论用兵及古今成败,自谓一世豪士。今几日耳,精悍之色犹见于眉间,而岂山中之人哉?

    然方山子世有勋阀,当得官;使从事于其间,今已显闻。而其家在洛阳,园宅壮丽与公侯等;河北有田,岁得帛千匹,亦足富乐。皆弃不取,独来穷山中,此岂无得而然哉?

    余闻光、黄间多异人,往往佯狂垢污。不可得而见;方山子傥见之欤? 

    2009-9-24:【转载】梁文道:天上人间·孤独如狗

    孤独如狗

    在人类离开地球以前,我最好的朋友比我先走了一步。如今有愈愈多的富豪自己花去玩征空之旅,高采烈地出,再面笑容地回来给镜头。大家都忘了五十年前,有一名叫卡(Laika)的母狗上太空,且死在太空它是第一个进地球道的地球生物,也是第一死在地球之外的生物。

    苏联家格斯曼(Vasily Grossman)一生最大的作品《生活》早就成了英文,但直到近年,英语评论界才认识到它的重要。有人,如果《战争与和平》是帝俄代的百科全,那么《生活》就是苏联时期的《战争与和平》了。和更受外界注意的索忍尼津不同,格斯曼有那么烈的道德批判,他只是很微很注地去写极权体制底下每一人每一与无奈,高官到夫走卒,他出了整的全景。因此,在苏联瓦解之后,格斯曼有陪着殉葬,不像索忍尼津那,成了一失去手的挑者。

    斯曼短篇,的就是苏联在五十年代送上太空的狗。他的度很昧,既不谴责这种做法的不人道,也不歌那些物英雄的牲,他注意的,是一流浪母狗。佩斯楚什卡的眼睛。这对眼睛,曾在街头机慎地躲避车辆食物,后来对着收它回实验的科家表信任与爱些人射出大气层之后,眼睛成有史以第一地球在黑暗中冉冉迎日的眼睛。

    它到底看到了什么?不清楚,管他在地上掌握了它所有的生理据,甚至还听得到它的音。“它嗥叫了好时间”,技术员说:太可怕了,一的狗,单独地在宇宙之中,嗥叫”。但是他就是不知道,佩斯楚什卡看了什么。

     

          

     

    天上人间

    陈之藩先生在《看云听雨》提起四十年前参与美国太空计划的经历,原来那时候大家最喜欢讨论的问题是“该把什么人送上太空”。“太空中心的人在参加工作,与有荣焉之余,老是觉得太空人回来后,并说不出什么来。天空是黑的,地球是蓝的。”尽是这些事实的陈述。结果有人认为应该派个诗人上去,因为只有诗人才能说出他们的感觉。

    前苏联小说大家格罗斯曼(Vasily Grossman)有一个叫做《狗》的短篇,谈的是只被苏联送上轨道的太空狗。虽然是替人类冒险的实验动物,前途未卜,但是科学家们都很喜欢这头乖巧的小狗,尤其是负责训练的乔治维奇,与它朝夕相处,感情特别好。终于,火箭上天了,大家在地面等待它的消息。第二天早上,有人告诉乔治维奇:“它在嚎叫,叫了好长的时间”,然后又静静地补充,“很可怕,一只孤独的狗,独自在宇宙中嚎叫。”几天之后,太空舱返航,乔治维奇立刻赶到着陆点。甩开助手,他要亲自抱出他的狗。场面真令人感动,小狗尾巴猛摇,还不断舔着他的手。过了一阵子,乔治维奇“才注意到那双见过宇宙的眼睛”,第一双离开过地球的眼睛,第一双从外头回望过这蓝色行星的眼睛。

    这个故事的灵感当然来自“莱卡”(Laika),第一头进入太空的动物。那是1957年,冷战的战场无处不在,苏联才成功派出第一艘太空船,赫鲁晓夫就下令要在短短一个月之内再送一艘上去,当作布尔什维克革命四十周年的贺礼。为了巩固苏联在太空上的优势,这趟匆忙的旅程还得和上一次不同,所以他们决定这回该带个乘客。由于时间太赶,来不及设计安全返航的装备,大家都晓得这位乘客一定有去无回。

    莱卡被当局宣传成苏维埃的英雄。他们说它在轨道上平安地航行了七天,一直到重返大气层的时候才灰飞烟灭,壮烈牺牲。数十年后才揭露出来的事实却是升空不过几小时,它就在巨大的压力和不断升高的温度下痛苦死去。后来,不管是苏联的太空狗,还是美国的太空猿猴,都有官方为它们树立纪念碑,都有人为它们写歌,写诗,甚至小说。

    英国漫画家阿巴底斯(Nick Abadzis)依据真实的资料和实地的采访,创作了漫画小说《莱卡》(Laika),一部让人心碎,而且多年之后也不可能忘怀的杰作。

    莱卡是头有棕色斑块的混种小猎犬,两只耳朵的尖端稍稍下折,小尾巴弯曲得可笑。性喜亲人,看到谁它都想把头迎上去让人抚摸;而且聪明,似乎懂得人类在说什么。可是它的命运很坎坷,曾经被厌弃它的小主人关在杂物间,再给扔进冰冷的河里挣扎浮沉。然后流落在下雪的城市街头;它目睹自己的同伴,被一个唯一拥有的权力就是对付狗的权力的捕狗队员活活踩死。被人送进太空中心交到叶莲娜的手上之后,它才终于有了一个温暖稳定的小笼子,接受叶莲娜轻柔的抚摸,听她那能够哄得自己安宁入睡的细语。在那里,它必须学习吃软胶状的食物,经历种种训练,好适应升空的压力,以及无重的状态。但它很乖,很信任真心爱护它的叶莲娜。每当模拟舱的旋转速度加快,压力大得令它呕吐时,它就会想起叶莲娜老对它说的那句话:“乖狗狗,你可以信任我。”

    每一个读者都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所以重点在于怎样把这艘慢船驶向终点。阿巴底斯没有把莱卡画得太过卡通,他只是不动声色地让你觉得这真是只有表情的狗。别人摸它夸它乖的时候,它的样子看起来是那么的高兴。情节在季节颜色的转换中不急不缓地推展,一格格画面下来,我们看到莱卡偶尔会在院子里与其它小狗快活地奔跑、追逐,看到叶莲娜和其他科学家疼它喂它;看到他们甚至想办法让它过上一天正常小狗的日子,不用训练,也没有牙膏般的古怪饲料,只有不断的游戏,和睡在主人床上的奢侈……于是那不可避免的悲剧就变得更加浓厚了,好比西伯利亚上空看不透的阴云。然而,阿巴底斯温柔的旁白又会不时响起在这些场景的外边,恍如慈悲的先知:“当你了解到世上没有事情是永久不变的,你就会放心了。”像是要启示天真单纯的莱卡,也像是在抚慰满怀愧疚的叶莲娜,更像是提醒读者终结的必然到来。

    直到火箭升空,直到几小时后莱卡瘫痪在极度狭小的舱房里吐出舌头,它还在想着叶莲娜的那句老话,一句她在合上舱门之前仍然说过最后一次的老话:“乖狗狗,你可以信任我。”当然,毕竟是她给了自己一个安稳的归宿,使自己摆脱了颠沛艰苦的日子,奔向宇宙。举头便是无尽黑暗的太空,叶莲娜留在地上垂首痛哭。这是一则关于信任的故事:那么多的狗儿,只有莱卡获选,正是因为尽管受过了无数伤害,它却仍然信任人类,特别地信任,特别地听话。而信任是如此的美丽,宛如一只易碎的瓷器。

    也许是不忍,除了葛罗斯曼,后来还有很多艺术家为莱卡铺排了不同的未来。例如英国小说家温特森(Jeanette Winterson)的《重量》(Weight: The Myth of Atlas and Heracles),她重新述说阿特拉斯的神话,那位希腊传说中要永远屈膝跪在地上,然后独力以肩头扛起地球的巨人。温特森让他拯救了莱卡。阿特拉斯本是被惩罚的罪人,在无垠的星空中忘却了时间的意义。这一天,一个小东西却从他扛负了不知多久的地球里意外地飞了出来,里头居然还有只毛茸茸的小动物奄奄一息。他“以无限的爱意将它小心翼翼地松了绑,把它安全地放了下来,喂它水喝”。寂寞的他早就不再感觉得到这个世界的重量,“但他却感受到了这个小动物的毛发和骨肉。现在,他终于拥有了一样他想去珍惜的东西”。至于莱卡,则“顺着他的胳膊蹒跚着向上爬行,终于找到了一个睡觉的地方——就在他飘飘长发之下,肩上的一个凹槽里”。

    人间没有的,必成全于天上。

    2009-9-19:《烈火雄心》系列:烈火三辑,最爱王喜

    《烈火3》播出的时候,距离整个《烈火雄心》系列的起步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一年。就连当中的《烈火2》,也已经是七年前的老剧了。

    这么长的时间,足以改变很多人很多事。关咏荷、陈慧珊都已成婚育子,离开多年刚刚回返;张可颐大病初愈,返回TVB也不过是前不久的事;钱嘉乐忙于主持,甚少拍剧;郑敬基也已离开香港,定居在加拿大多伦多;古天乐则致力于影坛的发展,再难在电视剧中看到他的身影……

    之所以还能万众期待,是因为前两部剧集的经典已成口碑,更是因为,有一个人还在。

    王喜。

     

    第一次见王喜,是在《雷霆第一关》里,他饰演的海关督察林志刚性格虽然孤僻,但却胆识过人,与走私团伙的危险人物斗智斗勇,毫无惧意,与小柔、满芬的爱情也让人分外感慨。

    后来还曾见过他在其他剧集中的演出。《爸爸闭翳》里的二十四孝老爸高青,《郑板桥》里尝尽世态炎凉的郑板桥,《珠光宝气》里憨厚痴情的石泰禾……

    可在看过这么多角色之后,最爱的依然还是林志刚、骆天佑、纪德田。

    救火救人的王喜,才最是深入人心。

     

    《烈火雄心》的灵魂人物,非他谁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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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骆天佑

    其实在《烈火1》纷繁复杂的人物中,骆天佑并不是最特别的一个。40余集的篇幅里,刻画的并不仅仅只是消防员的英勇无畏,而依旧是属于普通人的悲欢离合、进退取舍。

    细腻深厚的感情线索贯穿始终。

     

    比如兄弟情,南山三虎肝胆相照、义字当先。三人之间不是没有过隔阂和不快,其实再激烈的冲突也不过是耍耍小性子,因为他们清楚知道彼此是能够互相包容的,所争的不过是无谓的一口气。却也只有这样的朋友,看似小气,实则大方,可共生死。

    还有母子情。正因为有开朗坚韧的群姐,才会有善良宽容的骆天佑。从小生活在缺失父爱的单亲家庭里的他,却比很多双亲俱全的孩子都更幸福。最直接的对比,就是他同父异母的大哥骆晓峰。

    两母子成天嘻嘻哈哈、没大没小,什么话都可以说,什么事都可以商量,亲密得倒像姐弟。那种默契来自于深深的爱和眷恋,来自于理解和疼惜,更来自于相依为命。

    真的,不是没了所爱的男人就活不下去。你看最后的结局,其实只与自己的性格相关。拥有了不见得幸福,失去了未必悲哀。为自己而活的人,两手空空也一样充实乐观;为别人而活的人,怎样折腾都是伤人伤己。

    群姐是个坚强的女人,发现错了就及时抽身,所有的结果都自己承担。所以她教导出来的儿子心胸开阔、坚强乐观,认得清人生的方向,看得开命运的残酷。

    自然也有爱情。海柏和晓翠的爱情最令人心动也最令人心碎,在剧集才到一半的时候晓翠意外身亡,海柏的悲恸真的让人伤心欲狂。

    骆天佑和沈碧瑶的爱情则点滴入心、自然而然,这样平淡温馨的感情才是最质朴最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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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火1》里,每个人物都有丰富的故事。

    最悲剧的是司徒拔。三虎里最没个性最软弱的一个,但对爱情却是一心一意、仁至义尽。他最后的万念俱灰,真正是人生走到了绝路,所有的支柱都没有了的凄凉。

    他是个平凡人,但偏偏身边都是一群优秀的人。他越是努力想证明自己,就越是自卑。他做事经常半途而废,唯一的坚持是对美乐的爱情。他甘心为了她被大兴打骂,甘心做她肚子里孩子的便宜老爸,甘心为她放弃自己的事业,甘心为她一句话就去冒生命危险,但到最后却依然被她无情背弃。

    他站在楼顶的时候,心里的荒凉让人绝望。

    很多人都不记得了,其实他原来的名字叫做“司徒拔萃”,而不是stupid司徒拔。

     

    骆天佑是全剧中最光明的角色。

    他仗义,朋友的事就是自己的事,自己的事自己扛。他是出色的消防员,救火救人尽心尽力。他继承了母亲的善良和豁达,待人接物都懂得分寸。他的故事还圆满,直到最后他依然拥有最好的兄弟和最贴心的爱人。

    他是《烈火1》里最令人欣慰的。

     

    二、纪德田

    和茵怡一样,最开始对纪德田的印象是非常不好的。

    花名“纪德”,但实际上很不靠谱。完全没个正经的样子,工作上马马虎虎,生活里缁铢必较。三十多岁的男人,对待一切的态度似乎都是毫不认真、得过且过的。连幼小的女儿瑶瑶有时候都比他懂事。

    直到他某晚在街角对着同事阿功倾诉,说起往事来声泪俱下。我们这才知道,他的那些不靠谱,是因为他有重要的责任在身:瑶瑶已经没有妈妈了,她不能再没了爸爸。

    一直以来嬉皮笑脸的纪德田,原来是个伤心的男人。

     

     

    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孩子,通常都不会太快乐。更何况纪德做消防,24小时需要待命。

    然而瑶瑶是个例外。

    恐怕没有人不喜欢这个孩子。天真可爱之余又懂事听话,小小年纪却是出奇的善解人意,和这样一个粗枝大叶的老豆在一起实在是绝配。也会闹别扭,大人小孩都各有脾气,然而分开之后却又相互挂念不舍。相依为命的这段亲情,温暖了这对父女,也温暖了旁观的人。

    所以连茵怡也会舍不得打断纪德在电话里轻轻唱着的《在森林和原野》,所以所有的人都能够毫无异议地原谅他的吊儿郎当。

    有他有瑶瑶,生活就很是美好。你看他,连对茵怡表白的时候还带着瑶瑶,小女孩在爸爸背上沉睡,他认真地对深爱的女子说“有时候喜欢一个人,是不用说出来的”。

    那场景,很感慨,很温暖。

     
     

    他的责任心,随着故事的推进一点点地表露了出来。

    他一次又一次告诫机心甚深的弟弟,他不惜一切地为茵怡和Fanny四处奔走,甚至是,后来在火场上,他再次回到了从前那个勇敢当先的状态……

    悲剧的结局赚尽热泪。作为消防员,纪德田最终殉职于熊熊烈火中。但他被我们记得,不是作为一个英雄,而是一个亲切可爱、让人心疼的男人。

    故事是悲情的,因为生活,真的一直是这样残酷的。

     

    三、钟有成

    June曾经说过一个比喻,她说:爱情就好像一种瘾,当你有它的时候,你就会很开心,但当你失去它的时候,就会好痛苦。所以当你要习惯爱情已经失去的时候,就等于戒毒一样,再苦再累也只能靠你自己。

    《烈火3》里的钟有成,一开始并不懂得这个道理。

     

     

    他固执、蛮横,大男人,没有生活情趣,还兼嫉妒心重,气量狭窄。与纪德全然相反的是,他很认真,认真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认真到所有的人与他相处都无比辛苦……

    在父亲望子成龙的严厉督促下,身为长子的他不止扛起了整个家,还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到了一份非常有意义的职业。他在工作上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下属,都是严律有加。他在生活里不苟言笑,不解风情,连送花给女朋友,都一直选菊花。

    他爱高惠盈,爱到了骨子里。而她在他身边那么多年,心里始终在犹疑。一个连分手都优柔寡断成这样的女子,注定有成的用情至深,是一场无望的错爱。

    他爱她,爱到可以为她生为她死,为她抛下尊严,为她放弃自己。而她不爱他,口口声声指责他,疏远他,伤害他。她所作出的所谓的“牺牲”,其实是一步步将他推到了更无望的深渊里。她被所有人同情,他却被所有人憎恨。

    这样一个不知所谓的女子,他却依然坚持执迷不悟地爱着。

    执著是伤,爱情是毒。

     

    June的出现,是钟有成的救赎。

    是她鼓励他重新站起来,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她告诉他要戒掉过去那段伤他甚深的爱情,她还给了他一个机会、一个方向。

    这样的女子,才真正值得去深爱。那些一厢情愿的感情,根本不值得去坚持。

    值得庆幸的是,经历过了生死大劫的有成,终于看开了:能伤害到你的人,只有你自己。能拯救你的人,也只有你自己。

    爱情是毒,但你一样可以坚强抵御、不受侵扰。

    只要,你多爱自己一点,你为自己而活着。

     

    尾声

    王喜在《烈火3》的宣传会上,与监制王心慰相拥而泣。十一年的时间过去以后,昔年的清瘦小生已显出些许老态。在港剧历史上,《烈火雄心》系列是一个经典。而王喜,从骆天佑演到钟有成,也像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人生。

    他在其中倾注的感情,相信比其他人更深。

     

      

            骆天佑                   纪德田                  钟有成

     

    随着他与TVB经纪人合约的到期,有一些情况也明显地发生了变化。商业运作就是如此,它所看重的永远只是利益而不是感情。

    所以王喜在《烈火雄心》系列里的谢幕演出,让人有些难过。钟有成的偏执,其实是编剧刻意的偏执。整部剧的失准,导致了剧中角色的失真。王喜的演绎,其实比以前的所有剧集都更加认真,也更加辛苦。

    即使郑嘉颖的戏份再受力捧,他的角色再过完美无缺,也难以取代王喜在烈火系列中的地位。

    因为真正的地位存在于观众的心里,而王喜,是很多港剧迷心里当仁不让的消防英雄。

    无人可以质疑,无人能够替代!

    2009-9-13:《烈火雄心3》:离题太远,辜负甚深

    断断续续地,总算把《烈火3》看完了。

    非常纠结的剧情,非常平淡的故事。和很多人一样,若不是因为有王喜,大约我也早已半途而废。

    与前两辑相比,第三辑不见了消防救火救人的豪情,也不见了人间情意的细水长流。虽然拍摄的火景越发逼真了,场面越发惊险了,但那些真正感动人心的东西,却不见了。

    少了英雄豪气,多了儿女长情的《烈火雄心3》,并非我们这些港剧粉丝心里盼望的那一部。

    失望,非常失望。

     

    当《烈火2》里戏份不多的郑嘉颖、跑龙套的黄宗泽都升为主角,《烈火》系列的灵魂人物王喜却在这一辑里沦为了一个绝对的配角。

    我知道这后面有很多商业操作的原因,但无论如何,王喜一昏迷就是三分之一剧长的安排还是让人无法接受。

    据说在《烈火3》的宣传会上,王喜忍不住与监制王心慰相拥而泣。作为烈火系列的三朝元老,可以想见王喜对这个系列是多么的百感交集,然而可惜这次的谢幕演出实在难以服众。钟有成,不能与骆天佑、纪德田并驾齐驱成为经典。

     
     

       

    这一辑里,消防这个职业几乎成为了无关痛痒的点缀,后面十集救火的场景都少得离谱。一众消防员也看不出他们对职业的热衷和义无反顾,倒是多了很多勾心斗角、心计陷害。钟有成做消防不是因为他热爱,而是为了不辜负父亲望子成龙的期望;卓柏宇做消防同样不是因为他热爱,只是为了子承父业,他其实更适合那个能获得更多欢呼的冰球场;那个心胸狭窄、人品奇差的彭志斌就更不要说了,都不知道怎么当上的消防区长……

    说起来,倒只有方履安和高浩南在积极验证着他们职业的意义,可惜也只是点到即止。

    所有的人,似乎都纠结在男女感情里。而这感情,又发生得太戏剧化,纠结到了做作的地步。

     

    大约这部剧的编辑想表达的主题是执著害人害己,退一步海阔天空。于是世界上所有不可理喻的事情都是钟有成做的,世界上最悲情的结果也都是他承担的。

    于是一个硬铮铮的救火英雄居然下跪请求情敌让爱,于是罔顾自己小腿肌肉萎缩贸然驾车追赶终至酿至惨祸变成残废,于是在得知爱人婚讯的晚上爬到高楼顶上想要轻生……

    剧中所有的人都告诉钟有成说“你太执著”,说了太多次,便连钟有成自己都相信了。但是多么可笑,我明明看到的是钟父恨铁不成钢的可怕偏执、高惠盈反复无常的优柔寡断,可以说就是这两个人一手造就了钟有成执著的个性,偏偏又是他们两个用所谓“不得已的决定”去堂而皇之地指责他。

    June说:“你明明是个很坚毅的人,为何内心却如此脆弱?”其实我们不会介意这样的一个人,只是他的坚毅和脆弱都太异于常人,明显非常不适合从事消防这个职业。

    钟有成这个角色,王喜演得很辛苦,观众也看得很痛苦。

     

     

     

     

    我不讨厌胡杏儿,但我实在很讨厌高惠盈这个角色。

    口口声声的为别人着想,人人称道的贤良淑德,但是对不起,明明钟有成和Rex的痛苦都是她带来的。分手不够干脆利落,抉择又太过拖泥带水,这样根本就是害人害己。偏偏她还有很多冠冕堂皇的借口和理由,把自己装得纯洁又无辜,一副甘于为他人不断牺牲的高尚模样。

    在与Rex感情开始的那段故事,实在纠结得让人厌烦。明明想赴约,却又因无关痛痒的一些家事改变了主意;明明告诉Rex说自己不去了,最终又忍不住还是去了;明明都到了酒吧门口,突然又发个短信说自己不来了;明明发掉了这个短信,却又还是走进了酒吧里被他“无意”看到;明明拒绝了卓柏宇的表白,在看到人家别有怀抱的时候又要当面失态……

    她说自己不爱有成,只爱Rex,但是我看不出她究竟爱他什么。有成对她,可以说是仁至义尽。每次她出事的时候,都是有成在她身边,拼了性命地保护她。她安全了,他把她送到Rex的身边,自己的伤痛都要忍着走到她看不见的地方才表露。而她知道有成对自己余情未了,便决定跟Rex结婚来断他的念头。等到有成痛苦得想要自杀,她又决定离开香港不和Rex结婚,搞得两兄弟几乎再次反目……

    我不明白编剧为什么要塑造出这样一个让人光火的角色。     

     

    郑嘉颖的Rex和高惠盈类似,都是拥有完美人格的角色。但他比高惠盈好很多,敢承担,有热血。但这个角色实在是发挥不大,从而流于俗套。

    他出演的那么多角色里,只有《与敌同行》的张承希曾经让人觉得惊喜。

     

    32集的故事95%的时候都因为无趣而冗长。

    好在最后几集出现了一个阳光可爱的June,是她鼓励有成振作,也是她解开他的心结。她是《烈火3》最大的亮点。

    只可惜全剧离题太远,败笔太多,已经无力回天。

    2009-9-10:从小就偏科,长大还挑食

    昨天公司5周年庆,在四季酒店举办了一个晚宴。之前吧就愁“正装出席”的正装,结果到了酒店一看菜单,那才是真愁。

    我的挑食程度是远近闻名的。肉食类长翅膀的不吃,贝壳类不吃,水里的基本不吃,长得奇形怪状的不吃,长得可爱的自然更不会吃……

    其实根本不用罗列我不吃的,只需要罗列我吃的就可以了:猪牛羊、虾蟹和鱿鱼。好了,差不多就这样了。

    曾经有一个人目瞪口呆地听完我的挑食清单,说:“是不是可以一言概括了,就是健康的肉类都不吃,只吃不健康的?”

    呃,好吧,这样说起来,好像真是的。

     

    四季酒店菜单上的菜,赫然都出现在我的“挑食榜黑名单”里,鲍参翅肚、鸭掌海螺,数了一下,大约除了几道凉菜、一份羊排和一份蘑菇青菜,其他都是我不吃的。

    鱼翅上桌时,我闻到那个味道已经被腥得不行,于是把一碗都给了旁边的同事。她感叹道,跟你一起吃饭真幸福啊,你不吃的都是我喜欢的,你喜欢吃的……都是我不稀罕的。

    大家都很照顾我,每次我能吃的菜转到跟前,都赶紧招呼我:快快,吃黄瓜,吃毛豆,吃蘑菇,吃青菜……

    唉。

    还记得有一次去北京出差,供应商盛情邀请大家去吃北京烤鸭。入乡随俗,加上还有其他同事,我当然不好意思说自己不吃鸭子。哪知那天整个席上满满的都只有鸭子:烤鸭、鸭胗、鸭心、鸭舌、鸭架汤……

    我,我都不知道该咋办了。这时同事敏锐地察觉了这个问题,赶紧说了我的窘况,这才有了一盘牛肉吃……

     

    话说我小时候也没这么挑食的,挑食这习惯,好像是越强调就越厉害。唯一记得是不吃鸡的原因:小时候被爸爸逼着喝鸡汤,从此以后再闻到鸡汤的味道就反胃。可是以前我很爱喝猪肉汤的,但是发展到现在,所有的荤汤都不愿喝了。

    水里的东西是觉得腥,鱼很腥,贝壳类的东西就更腥。可是很奇怪,学名“鱼腥草”的折耳根,却是我的最爱之一……

    至于那些兔肉、蛇肉之类的,打心里不愿吃,后来就绝不会碰了,同学说“你吃素得了”,妹妹说,“你是从小就偏科,长大还挑食”。

    这句话简直是太经典了。

     

    我从初中开始就严重偏科。那时喜欢看武侠小说,然后历史成绩一路飙升;那时讨厌英语老师,英语成绩就从全县第二名骤降成全班二十几名;那时化学成绩很棒,物理成绩超差,而且怎么补习还是不会,最后的高考还是差一分才及格。我曾将其归结为天赋问题,但到了大学,老大难的物理课程居然每次都能拿到3.5的积点……

    其实,我也不是完全不吃鸡和鱼的,比如肯德基的鸡米花我是吃的,姨父最拿手的松子鲈鱼,我也是吃的……

    真是,我也不知道该说啥了。大家尽情地BS我吧,唉。

     

    今天早上还有同事说,哎呀,昨天晚上吃得太多给撑着了,今天早上连早饭都吃不下。

    而我,在今天凌晨五点,就被饿醒了,55555……

    2009-9-5:烈火雄心2:情深缘尽最唏嘘(下)

    纪德的爱情,分作了两段。

    第一段是和阿玲,所有的故事都来自于回忆或者录影。

    某个夜晚他坐在街上和兄弟说起阿玲,说起瑶瑶,这个在白天嘻嘻哈哈的大男人居然哭得稀里哗啦。他不是不积极,不是不上进,他只是不想自己出事,因为阿玲已经不在了,只有他来照顾年幼的女儿。

    后来有一夜他睡不着,突然跑到客厅找出婚礼的录影来看。录影里的他意气风发,带着一大群人去接新娘。阿玲一身白色婚纱,幸福地站在他的身边,忙着应对旁边众人不依不饶的关于她怎么会喜欢上他的追问。

    深夜的客厅里,电视的光亮映照在他脸上忽明忽灭。纪德听着阿玲的回答,一个人坐在黑暗里傻傻地笑。

    阿玲遭遇车祸之前,夫妻之间爆发了再平常不过的一次吵架。但原来有些人,就这样再也回不来了。

     

        

    茵怡在最后才明白那个少女时代暗恋的英俊小生终究不是适合自己的人,那个在她危难时挺身而出、在她伤心时跳para para的小眼睛男人,才是属于自己的那杯茶。

    他说喜欢一个人不需要说出来,自己心里知道;他说他在最危急的关头会想到她;他说他好不容易把戒指放在胸口烘热了,现在冷缩热胀容易戴多了……

    他大部分时候都是口甜舌滑的没个正经,认真起来却又分外执著,他执著的样子还真让人感动。喜欢他嘟嘟囔囔的自言自语,喜欢他背过身去狡猾地偷笑;喜欢他冲着她叫“女人”,喜欢她拉着他的袖子沉沉睡去,更喜欢瑶瑶走在街上的时候,一手牵着纪德,另一手牵着她……

     

     

     

    纪德与茵怡的爱情,走到很后面才发现其实是前缘注定,无论当中曾经历怎样远绕近错的曲折。

    这样的爱情,用了足足33集的长度来铺垫。在影院门口的拥抱是厚积薄发,像初恋一样怦然心动。这样静水流深的感情,如何承担得起最后的无情破碎?

    两度情深缘尽,编剧的残忍如何能让人不怨念?

     

     

    关于唐明,直到剧终我仍然觉得Yan并非是那个适合他的女子,即使她已经脱胎换骨。只是他和她之间,情义未绝。

    而他和Michelle之间,是情意未绝。最无辜的人,其实是Michelle

    是她改变了Yan的生活,却也是她帮助Yan开始了一段全新的人生。有时候缘分真的是阴差阳错,就好像Michelle所说的那个比喻。

    人与人的相遇就像是买衣服,有些很合身,可能没有你想要的颜色。而你好不容易终于找到了另一件又合身颜色又合心意的衣服,可是时间不对,来晚了一步,这件衣服已经被人买走了……

     

    Yan的失败,在于她从未经历过风浪。她无知任性,不懂体贴,她甚至根本不了解自己的丈夫。她唯一胜过Michelle的,只是她和唐明曾经共度的时光。这些日子再轻描淡写,到底坚实。Michelle的输,恰恰输在她和唐明之间缺少这样的坚实。

    人的情感其实很微妙,经常容易为了一些琐碎的东西而突然动情,那首叫做《Diary》的歌即是如此。但其实一首歌并不能代表什么,它只是往事,是怀旧的旋律,你关掉收音机,它就可以马上消失。而人生中的很多情感,都不能这样嘎然而止。

    Michelle是个隐忍大度的女子,所以最后选择了最先离开。她悲伤地说自己的出现只是为了证明唐明和Yan彼此深爱。但其实她不知道,她就好像偶然投进了他心湖的一颗石子,当时就曾有圈圈涟漪,重归平静之后便永远留在了他的心里,以另一种谦默相守的形式。

    每个人都自有自己的人生,而这人生分分钟都在改变,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怎样。年少时一盒纸条和一颗糖的往事只不过是记忆,人世的变迁早已改变了各自的生活。往事,不过只是记忆。而记忆,终究只是往事。

    覆水难收。

     

         

     

    最后这一节,是临时起意。突然想谈一谈工作的意义。

    剧集里的人,仿佛永远活得比我们有目标,在工作上尤其如此。这部剧中我很喜欢的一段是向阳数次逼南丰辞去消防员的工作,南丰不愿意,甚至婚事到了最后一刻都告吹。但当向阳无意在公共厕所里救了一个婴儿之后,突然明白了南丰执著的心意,从而两人欢喜结局。

    南丰的坚持,在于他能够从这一份职业中,获知自己努力的意义。而我们大多数人在日复一日的朝九晚六中,早无余暇去认真思索。

    也许现实太残酷,逼得我们连应对都已麻木。人的大半辈子都在工作,工作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说来也算得是人生的意义。所以我们只要辗转在工作中,就能世味倍尝。

    职场上大约就分三种人,一种得过且过,工作不过是养家的工具,比如之前的纪德;一种积极上进,工作是实现理想和证明自身价值的途径,比如唐明和南丰;还有一种则是拜高踩低、心术不正的小人,工作不过是谋取私利、满足虚荣的手段,比如纪兴田。

    据说TVB热播剧描述哪个职业,那一年该职业必定炙手可热。在当年,消防这一职业也得到了不少有志青年的追捧。

     

    后期的Yan成熟了很多,也自信了很多。究其原因,正是因为她拥有了一份属于自己的职业。

    一直都觉得,倘若女人没有自己的事业,只满足于在家相夫教子,其实是很愚蠢的。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所以必须事事仰仗男人。这样的地位注定卑微,将来的生活注定毫无保障。很多家庭悲剧的发生,大抵如此。

    只有女人足够自信与足够独立,才拥有应对人生变故的能力,才不致在感情当中一败涂地。

    2009-9-3:烈火雄心2:情深缘尽最唏嘘(上)

    本来的打算,是专为王喜而写《烈火雄心》系列的剧评。分作三篇,每篇谈一辑。但是写完了第一篇,才觉得太过泛泛。《烈火》系列的经典,除却王喜这个三朝元老,还有很多其他角色也不容忽视。如果只写王喜,未免单薄,如果写了其他,又难免离题。

    于是思来想去,终于还是决定独立成篇。写完三辑之后,再专写王喜。

     

    之所以先写《烈火2》,是因为这是一部被我错过了七年的剧集。若不是因为《烈火3》的出街,大约,我还会继续错过。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烈火3》再差,却也是那块引出玉来的砖头。

    其实错过《烈火2》颇有点世途兜转的意味。剧集我多年前就在卓越上买过了,但因为有几张盘放不出来,和卓越交涉退换货又一直未果。一怒之下,雪藏的不止是卓越网,也连带了这部剧集。

    后来还在网上下载过,但种种原因蹉跎着,我最终还是没有看。倏忽之间,七年就这样过去了。

    七年之后,方才谋面。有些歉疚,又有些欣慰。对我来说,《烈火2》是姗姗来迟的,是相见恨晚的。但终究,还是来了。

    机缘这东西,还真是耐人寻味。就好像,剧集中那无端离合的生死聚散。

     

    世间最悲伤的事情,不是我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情仍深,缘已尽……

    其实整个《烈火2》所叙述的,都是如此。比如纪德与瑶瑶、与茵怡,WilsonMichelle、与老大。

     

    世间最打动人心最细水长流的不是爱情,而是亲情。

    在《烈火2》的开头和结尾,忍不住两次泪湿。第一次是为了老大,第二次是为了纪德。

    老大在整出剧里其实惊鸿一瞥。喜欢男人的男人,得不到家人的接受,毕业后离家出走,多年来音讯全无。某一天突然出现在弟弟的面前,拉着行李厚着脸皮非要赖着住在一起,爆料了无数弟弟幼时的糗事给弟妹听,自作聪明去赶走弟弟身边出现的其他女人……

     四十岁的男人,不仅一事无成,而且依然游戏人生。每天带着弟妹嘻嘻哈哈地无聊玩闹,终于搞得弟弟大发雷霆。

    他呢,脸上依旧带着没心没肺的笑,哪怕弟弟的重话兜头砸过来,也可以轻描淡写地化解掉。努力为弟弟修补与弟妹之间的关系,和他们一起喝得酩酊大醉。在弟弟终于觉得愧疚的时候,他却又不辞而别。

    没有人知道,他之所以出现,是因为身患绝症。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他没有去找那些自己曾经爱过的人,而是鼓起勇气来找这个并不待见他的弟弟。因为血浓于水,更因为他希望最后能与弟弟过一段日子。哪怕弟弟骂他,他也觉得开心,因为他终于有了回家的感觉。

    心愿了结以后,他选择了离开,独自一人悄悄死去,连身后事都自己安排好了不须弟弟费心。还在那盘诀别的录影带里劝慰说,你们不必伤心,因为人生终须一别。

    为何总是要等到追悔和惋惜的时候,才发现根本已经来不及?

     

         

       

    纪德与瑶瑶,是《烈火2》里最牵动人心的父女。

    成珈莹这个小姑娘乖巧伶俐,更难得的是演得自然而然毫不做作,无比可爱却又无比可怜的瑶瑶赚尽了人们的心疼与热泪。后来王喜还曾与其它童星合作演出父女,但只有与成珈莹的搭档被称为经典。

    老豆吊儿郎当,女儿鬼马精灵。纪德贪睡,送女儿上学竟然还要瑶瑶叫他起床;瑶瑶喜欢舅舅,纪德就在旁边吹胡子瞪眼地吃醋;别人都说茵怡和兴田很登对,瑶瑶却说我觉得怡姐姐还是和爸爸最配;纪德被逼着去相亲急着脱身,瑶瑶就聪明地扳着手指头说明天有中英数考试;纪德故意骗茵怡说升级试不及格,瑶瑶却在旁边拆台地大叫爸爸撒谎……

    从小丧母的女孩儿,过早地懂事。纪德是消防员,一上班就是24小时。瑶瑶小小年纪就学会了自己洗澡,自己穿衣,自己睡觉。懂得在爸爸不开心的时候扮天鹅逗他笑,明明已经伤心得离家出走却又挂念着老爸的录影带没有买……父女俩相依为命地生活着,虽然有种种不如意,但没有人会觉得他们不幸福。

    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每天早上瑶瑶叫纪德起床时在他额头的轻轻一吻;幸福就是瑶瑶生病的时候,纪德在电话里给她唱《在森林和原野》;幸福就是纪德要考升级试,瑶瑶拿着大棒子在后面督促……

    幸福,就是瑶瑶蹲在地上对纪德说“抱抱”,就是两父女都把手插在裤袋里一起在大街上晃悠……

     

         

         

       

    所以我们可以很轻易地原谅纪德的吊儿郎当、得过且过,他或许不是一个最出色的消防员,但他一定是个最称职的好爸爸。当他最后被围困在火场里一边拼命凿墙一边说“爸爸就快下班了”时,在生命最后一刻他撕心裂肺地呼喊瑶瑶的名字时,当瑶瑶哭着问舅舅“你们是不是骗我,爸爸是不是以后都不会回来了”时,谁能不心碎?

       《烈火2》是目前唯一一部结局让我无法接受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