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 さんのプロフィール木儿:江湖 · 从此醉フォトブログリストその他 ![]() | ヘル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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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5:《毕打自己人》剧评之二:大闫生,一路走好 原本《毕打》剧评的第二篇,是准备写黎耀祥的余家升。哪知晚上突然看到陈鸿烈的消息,下午4时在电视城因心绞痛昏迷,晚7时不治过世,享年65岁……
很震惊,很难相信,因我刚刚还在《毕打》里看见他,看见他同Tina和汝大撒娇,看见他对linda情有独钟,看见他和George欢喜相争,看见他越老越耍小孩脾气,还看见他站在台上,唱那首自己填词的粤曲:是缘是幻影,何方再遇见…… 《毕打》开播仅仅一年多,我们已见惯了离散。 其实我对陈鸿烈并不算得熟悉,我只知道他是《金枝欲孽》里的孙清华,是《火舞黄沙》里的茅土,是《楚汉骄雄》里的项伯,是《汇通天下》里的章孝儒,是《胭脂水粉》里的祝满山,是《珠光宝气》里的宋世万……
他做过导演拍电影,也做过商人卖牛仔裤。他追求过郑佩佩,爱恋过潘迎紫。离婚再婚,弃影从商,再弃商从影,兜兜转转的人生异像纷呈。
陈鸿烈曾经说过:“这个奖真的可以给我一点鼓励,但我也不会太过犟求,拍戏拍剧是我的兴趣,我当然希望将来在这方面有更大的成就。我所说的成就,是可以拍到一套自己很满意的剧,最紧要有充足的戏份给我发挥,而出来的效果能打动别人。” 大闫生,一路走好。
2009-11-23:黎耀祥:他是一片海
写在TVB42年台庆颁奖礼之前,写给我心里当之无愧的视帝。——题记 我第一次识得他时,他是《西游记》里的天蓬。因循着八戒既定的宿世情缘,由仙被谪贬成人。便是做人,也做得辛苦。因犯天条动了情心,被罚历尽千世情劫,每一世都不得善终。
他是TVB勤勤恳恳的百搭绿叶王,一年参演三至五部剧集,据说和TVB90%的艺人都有过合作;他是圈内圈外交口称赞的演技派,谦逊平和、宽厚大方,人品与人缘绝佳;他还是娱乐圈中少有守得住寂寞、不去逐名利的艺人,只是因为热爱演戏,所以愿意坚持。
黎耀祥信命。信命的人心态安稳,不因得而忘形,也不因失而落寞:“做十足,收十足?哪有这回事!” 在一次采访中,他说自己的人生态度是“做事认真,做人求其”。“求其”是粤语,意思很是微妙,可以理解为随缘随意,但却不是随便。只有心境平和、淡定充实的人才会去揣摩并懂得其中的深意。
一个好的演员,首先得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他要对生活有信心,感觉得到希望的美好,也感受得到现实的残酷。对于人生,他必须全情投入。 很多人都说,如今的TVB是“暮光之城”,小生花旦青黄不接,全靠一众老戏骨撑场。
黎耀祥是娱乐圈里公认的“住家好男人”,洁身自好、从无绯闻。在他心里,家庭永远排在第一,与太太儿子共同进退、其乐融融。太太Julia是他的私人助理,从服装到化妆一手包办。儿子正桥是他的私人摄影师,他在台上表演,儿子在台下拍照。然后再把照片放到博客上去,还要特意标明是“正桥作品”。 然而这样的幸福,却是建立在前一次婚姻的失败之上。 他谦和。被同事故意整蛊也不恼不怒,得知有偷拍的镜头,还特意回过头来微笑挥手。他还平易,没有丝毫明星架子,对粉丝们有求必应。虽然出头走红了,却更加热心公益了。他说以前的自己会因为工作繁忙而拒绝参加这样的活动,但现在他认为,能够力所能及地为其他人做一些事,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蒙嘉慧说,黎耀祥是一片海。她说的是他深不可测的精湛演技。 2009-11-12:《毕打自己人》剧评之一:大爱处境剧
这种感觉很温馨。时断时续,但是你不会忘记,就像一个贴心的好友一样,它一直都在。20分钟一集的长度,你可以把它穿插在茶余饭后、临睡之前。这是些随时开始随时结束的小故事,有温暖的、搞笑的,也有伤情的、感动的。剧中的故事和我们的生活一样,也是聚散离合、喜怒哀乐。剧集太长,以至于剧里演员的离开和到来,都恰恰应了现实的无常。他们的故事,完全可以折影成我们自己的生活。 2009-11-2:新书《从此醉》出版预告从此醉(附赠有声版光盘) 抢鲜阅读 定价:25元 文化艺术出版社2009年11月出版
这个江湖,是你所熟悉却未必确实的;这些女子,是你所知晓却未必了解的。 江湖与柔情光影错落,散文与武侠别致融合。诉尽人生的悲欢离合、进退取舍,道出金庸故事中鲜为人知的隐情伏笔,惊艳再现江湖女子的凄婉绝美之情。 随书赠送露露独白有声版光盘。本书已经上市,各大书店及卓越、当当网均有销售。
很多年前,我并未想到自己会写这样一本书。甚至是,在八年前写下第一篇稚嫩的《阿碧》时,我也完全没有想到过。 就好像,第一次开始看金庸小说的时候,我没有想到它会成为我的终生情结,更不会知道它将直接而重大地影响到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最没有想到的则是十几年后,我会因痴迷武侠而成为一个醉心写字的人,并且,还能写下一本与之相关的书。 前后八年。八年说起来很长,感觉也不过只是一瞬。 八年来,遇见了很多人,经历了很多事,也告别了很多人,忘记了很多事。人生的经历在每个阶段都是不同的,每个阶段走过以后都必有所得,但也若有所失。其实生活很简单,无非喜怒哀乐与聚散离合,这所有的情绪,在这本书里都能够找得到。虽然写的是武侠故事,但对内心情感的深邃探究从来都没有分别。 所以我在这本书里写的是人生,是生活,更是自己的思索。或许很多思索尚未能达到更加深入的内里,但也可以看到我为之努力的方向。 所以这本书对我来说,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可以说,它见证了我的内心成长,写尽了我对人生的看法,更是我留给自己的青春纪念。
这本书的最终完成,要感谢很多人。 第一个要感谢的是桃子。如果不是她的大力推荐,这本书的出版肯定还要继续经受波折。感谢华文天下给了这本书一个面世的机会,感谢这本书的策划编辑园雅,是她的细致用心才使这本书得以更加完美地呈现出来。 还要感谢露露,还记得她在制作的时候几乎天天通宵,为求效果的绝对完美,她不仅重复录制过很多遍,还在我极尽苛刻的要求下修改过无数次,包括现在你们听到的宣传片。有声版绝对是她的血泪结晶啊,呵呵。 最后还要感谢为这本书的宣传尽心尽力帮忙的所有朋友,感谢所有关注这本书的朋友们。
我一直记得,第一次接触金庸小说,是源于老爸的大力推荐。他并没有像大多数不通情理的家长那样,认为武侠小说是糟粕之作,会影响学习和生活。正是因为他的开通,使我得以很早地接触到这些纷繁精彩的故事,并从中学会认真思索。 《从此醉》是我的第三本书,也是一本情结之书,我把它送给亲爱的老爸。
附:新书自序 江湖印象
再也没有任何一种想象完美至此,即使只是惊鸿一瞥。 那个地方,隐藏在青山绿水、荒野平原之间,是缥缈盛大的别处桃源。那里有琴瑟和谐、暮影归舟的温柔,也有日出东山、长啸在天的豪情。 只有那里,还有烈酒互酬、生死相托的男子,还有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的女子。 那个地方,那个叫做江湖的地方。
江湖有剑。手里紧紧握着的兵刃,是理想,也是尊严。成败荣辱,在江湖人的心里,终究不是可以转眼尽散的浮云流影。恩怨情仇,原本就不是轻易拿得起放得下的。 江湖有酒。醉到极处便是酣畅到了极处,临风处衣袂飘扬、豪情满怀。谈笑中,死生同,一诺千斤重。奔走千里知己相交,也不过就是仰头饮尽一碗酒的瞬间。酒性温烈与否,原不相干。 江湖有琴。琴声穿过清冷的长空激越而来,凉而不薄、淡而不乏。一弦一柱,华锦相思,仿佛人间流年、沧桑岁月,尽付此曲。无须言谈,只需静聆,听罢一曲上马去。
那些男子。他们有人寻琴持箫一曲笑傲众生,有人铸剑雪耻一场天下无敌。有人为仇怨踏足中原,有人为恩义两肋插刀。他们的内心幽若深谷,生和死都是如此严肃:生当有生之义,死亦需死之名。都不惜为了一个“成”字,辗转半世,颠沛一生。 那些女子。她们不沾风尘、素淡洁净,站立的地方烟霞萦绕。也许淡泊简单,也许孤傲清绝。愿意去荒寒的塞外牧马放羊,也可以数十年如一日地等在春光明媚的蝴蝶谷中、流水轻愁的小镜湖畔。她们都相信,自己的感情最是一往无前,那个爱着的人无论走得多远,最终都会回来。 她们都应该被咏做是桃花,桃花是江湖中逃不开的宿命。 哪怕红颜弹指老,芳华刹那。
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想着一朝归隐终身不返。而我们,总想手执一把绝世好剑行走江湖,遇到一个红颜知己,一个青衣书生。 即使腰间无剑、囊中无钱,依然能够傲然挥鞭,绝尘而去,那是真正的快意人生! 2009-10-31 郑板桥:隙中驹,石中火,梦中身02年的剧集,据说出街时恰逢香港SARS爆发,因剧集表现的主题不太适合当时的时势,因此被临时撤换。 等到后来再播出,已经是三年之后。 说是人生如戏,但何尝不是戏如人生?郑板桥与《郑板桥》,竟然同有生不逢时的遗憾。世事机缘,怎能不让人感慨万分? 依然是历史题材,依然是大刀阔斧地改编,《郑板桥》却是少见的精品之作,私以为,除却最后对“难得糊涂”的含义铺排不够略有瑕疵之外,算得是完美之作。
一、隙中驹 时间过得真是很快的。短短30集,就过尽了大半生。 剧集当中的剪辑片断让我印象很深。同是郑板桥,同是昂头远望的姿势,年轻时的他笑容满面、踌躇满志,中年时的他却淡漠凝定、沧桑自知,连眼神,也从初时的清亮转作了无底的深沉。 要经历过怎样的人世变迁,才会有这样的改变?
白驹过隙呵。 他还是郑板桥,但早已不是竹林里那个无忧无虑描摹写生的少年,也不再是扬州街头那个信誓旦旦说自己一定会出人头地的画师,更不是得蒙圣宠眷顾、意气风发的丹青名家。 连他心爱的墨竹,都很久不画了。
画画讲求的是心境。 蒋南沙说得很对,人在这世上,为诸般俗事所困。你若摆脱不了这些困境,便永远都画不出最真的画。 可是知易行难。连他自己,何尝不是被这世俗的名利蒙蔽了心智。起落沉浮,机关算尽,还是落得惨淡下场。后来没有见他再画过一幅画,因为他再也画不出了。心地如不清明,画作又岂会有神采? 人在这世上,到底走不出这生之所困。
郑板桥的困惑,是我们每个人的困惑。 年轻时我们都觉得人生拥有无限可能。只要努力,就一定可以达成理想;只要坚持,就一定可以守得云开;只要真心待人,人必定也会诚意相对。 但原来不是的,不是你付出了就一定会有回报,不是你坚持了就一定可以达成。路遥方可知马力,日久才能见人心,这世间根本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圣贤书里所讲的仁义道德,只不过是劝诫的规条,人生的变化从来防不胜防。 等你恍然明白这个道理,才发现想要的依然没有得到,原本拥有的却已经无意失去。人生漫漫几十年,原来,也只是转眼的一瞬间。 那些沉淀下来的往事,终究只剩一个空渺的幻影,一声感慨的长叹。
二、石中火 爱情,永远是这个世间最动人心魄又最莫名其妙的东西。 明明只是一刹那的心动,却要拼得一生去苦苦维系。世间多少人,都为了这个“情”字颠倒一生。 比如,他郑板桥对王一姐。
他是真爱她啊,爱到近乎愚痴目盲,爱到愿意为她生为她死为她落魄浪荡,为她绞尽心力,爱到最后一脚踩进她精心布下的陷阱里依然没有半点悔意。 最后明明知道她狠毒地想置自己于死地,明明忍不住大骂自己“混帐,我混帐,我混帐,到了现在还想着要对你好”,却又一再拒绝接受证明自己清白的机会,只为了隐藏真相护她周全。 如果她要他去死,那么他就无怨无悔地去死。其实事情的真相只是他爱她,他郑板桥到死都只爱王一姐!哪怕他有春香,有五妹,哪怕自己一再地重蹈覆辙、追悔莫及,依旧如此冥顽不灵。 在爱情面前,他是极度自私的。在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面前,他的选择永远都是前者。他郑板桥愿意为了王一姐而死,却不愿为了春香和五妹而活。
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他在春香坟前,伤心得肝肠寸断。这个被他一再辜负却始终不离不弃的女子,这个到死都还在为他打算为他操心的情深女子,为何等他终于发现她的好,却又已经来不及? 他记得的。当她被迫顶包嫁给他的时候,他对她从无一天好脸色。他一次又一次地甩开她的手,一次又一次地叫她滚,她只能亦步亦趋、惶恐不安地跟在他身后。一姐回来求他造假画欺瞒皇上,春香拼尽全力去阻止。一姐说只要春香允许,她愿意来生来世替春香为奴为婢,春香却毅然跪在一姐面前说如果她能够收手,自己愿意十生十世为她做牛做马。而他郑板桥,最后却狠狠甩了春香一个耳光…… 即使受了无数无数委屈,她也没抱怨过一声,依然尽心尽力地照顾他和他的家人。他赶走了私塾的学生,她再一家一家地帮他求人回来。他离家出走,她历尽千辛万苦四处去找。她知道他心里没有她,却依然以自己柔弱的肩膀为他担起了这个家。家里没有男人挣钱,她就开摊去卖饺子,早出晚归地操劳。他父亲年事渐高,身体渐差,她忙前忙后地悉心照料。她还每天早早就去村口等待,希望他回家来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她。她在家中四处挂满了他的画,这样即使他不回来,看到那些画就像看到他的人一样…… 他之前对她的无情伤害,之后再怎样都偿还不清。当他终于懂得好好呵护她的时候,她却为了保住他的孩子死掉了。
对春香,他一生都有内疚,却又几乎一意孤行地将这样的悲剧延伸到了五妹的身上。 他不喜欢五妹,即使被春香逼着与她拜了堂,也始终接受不了她。做了两年多的夫妻,从来都是有名无实。即使她一心一意,他依然会骂她赶她,毫不留情地休了她。 而她呢,牢牢记着春香临终时的嘱托,不计前嫌地留在他身边。替他提防王一姐,为他四处奔走。而他呢,误会她,不理她,冤枉她。他对王一姐的情,不仅伤透了五妹的心,更让他失去了辨别是非的能力。 在他明白一切真相以后,还是决心为王一姐隐瞒。五妹不解地质问他,他只说了一句话:世事往往一言难尽。 是呵,一言难尽。也许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何细水流长、相濡以沫的夫妻情份,始终敌不过那电光石火的瞬间情动?即使他和一姐,从无半分坚实的生活基础,而他与春香五妹,却有着真实可及的朝朝暮暮。 无奈啊,春香、五妹于他,最终有情也不是最刻骨铭心的那一段。即使最后他决定携五妹归隐天涯,但在他郑板桥的心里,那个年少时在兴化渡头偶遇的娇俏女子,依然是他最爱的人。 唉,问世间,情为何物?
三、梦中身 黄慎有句话,一针见血。人生啊,就是三分实力,七分运气。 比如金农,平时薄有声名,身价却迟迟不升。待他被迫诈死,才换得受人重视。但当一切戳穿,便又打回原形。多年以后,更是无人问津,想要翻身都要求于他人。 人生在世,脱不开“际遇”二字。
郑板桥是最好的例子。 他一心学画,开始苦无出路、受尽白眼。但在机缘巧合之下,他的一幅画被送入宫中,得到康熙注意。之后得遇名师指点,画艺大进,本以为可以出人头地,哪知自己信任的师父却又另有私心,他不止未能出人头地,还险些遭到毒手。后来好不容易得到康熙金口允诺,本以为可以出人头地、扬名立万,还可以如愿娶得心上人,哪知风云就在旦夕之间,康熙突然驾崩,世事尽变。他的似锦前程还未起步,便已夭折。 雍正即位之后,全面打压文艺。扬州繁盛的画坛一蹶不振,郑板桥也心灰意冷,返回家乡接掌父亲的私塾。偏又有一姐找上门来,为救自己的丈夫求他伪造画作度过难关,哪知这画不是一幅简单的画,当中潜藏宫廷政变的秘密,他也不可避免地被牵连其中…… 及至乾隆登基,文艺再度复苏。郑板桥重回扬州,终于得到圣上垂青,做过一段时间的潍县县令,也做过风头一时的东封书画使,但最终还是敌不过无中生有的蓄意陷害。 他这一生,因画得志,也因画失意。数度浮沉,看透人心,尝尽冷暖,回首往事,仿若前尘。 一梦黄粱。
父亲老了,春香死了,自己的理想实现了,又幻灭了。人到中年,才惊觉世事无常,平淡最真。 与五妹归隐田园,闲来写写字画画竹,才是最适合自己的生活。那些往事,伤心也好,悔恨也罢,都足以令人终生回味,更重要的是提醒自己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聪明难,糊涂尤难,由聪明而转入糊涂更难。放一着,退一步,当下安心,非图后来报也。 有人说,“难得糊涂”是一种消极的处世态度。其实消极积极,也是见仁见智。 因为,人生实在变幻无常,一言难尽。
尾声 一出剧,就是一场人生。 喜欢王喜的表演,看他演少年时的轻狂任性,也演中年时的沉稳踏实。郑板桥的内心变化,不止被他体现在眼神和表情上,还深藏在声线与动作中。年少时的嘹亮嗓音,渐渐转变得沧桑喑哑,说什么都是欲言又止。 喜欢松松,她演得出《郑板桥》里春香的隐忍大度,也演得出《金装四大才子》里朱娉婷的刁蛮任性。还很喜欢麦包,他把黄慎的市井可爱、重情重义演绎得入木三分…… 还喜欢那穿插其中的友情、亲情、爱情,因为这些情感也同样穿插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看他们的故事,也是在提醒我们自己,要懂得取舍,要珍惜眼前。 因为人生苦短,都是隙中驹、石中火、梦中身。 2009-10-18 蔡锷与小凤仙:萍水情缘,桃花颜色TVB的历史剧,向来是不严谨的。因其戏说的特质,引来非议不少。 看TVB的历史剧,不能用史实去处处对比,因为结果必定索然无味。TVB更注重的是剧情跌不跌宕,人性丰不丰富,再加上特别了解观众喜新厌旧的心态,所以故事梗概不变,细节却会全然颠覆。 从这点来说,TVB的剧集,确实只是聊以娱乐。他们也有自知之明,所以即使是历史题材,依旧会在剧首标示“本故事纯属虚构”。 抛得开这一点,也就能够平心静气地看下去了。
蔡锷与小凤仙,是耳熟能详的乱世传奇。清末民初的动荡背景,英雄美人的萍水情缘,至今想起,依旧引人唏嘘。 他是手握重兵、心怀天下的有志之士,为解救苍生、振兴民族殚精竭虑。奈何乱世之中,人心各异。有能力担任国家元首的人,同时也是善变难测的野心家。 那时的中国受外强瓜分觊觎,国土沦丧、积弱已久。多少肝胆男儿四方奔走、登高疾呼,纵使抛头颅洒热血,只希望能够唤起国人苏醒振作的热潮,共同抵御外侮,恢复国家主权。 蔡锷将军,就是这样的英雄人物。 而她,只是陕西巷云吉班的一名青楼女子。自小身世飘零,最终沦落风尘,每天过着迎来送往的卖笑生涯。如果没有遇见蔡锷,最好的结局或许就是从良嫁人,觅得一个终身依靠。 幸而她遇见了他。那时蔡锷为袁世凯猜忌,被软禁在北京城投闲置散,一举一动都有人监视,拳拳报国之情被迫潜藏心底,只好时时寻觅出逃的时机。那时的他表面装作不问政事、流连风月,却只有她慧眼识英雄,看出了他外似欢娱、实则郁结的心事。 她久处风尘,虽然年纪不大,却拥有洞察人心的智慧和圆融处事的手段。她以自己卑微的身份和有限的力量,最终成功地帮助蔡锷掩人耳目,逃出生天。使他得以回到云南,重新举事。 他与她分别之时,曾约定成功之后必定与她重聚。二人都不知,此行却是诀别。倒袁起义获得成功,而他却因积劳成疾,终于不治。 她最后等到的,是他的死讯。
以上,是我们所熟知的史实。但在这部剧集里,故事并非是这样发展的。 撇开失实这一点来说,这部剧集的优点在于开篇出人意料,中段节奏紧凑。蔡锷与小凤仙的初识,她以为他不过是那种嚣张跋扈的无良军官,而他巧借她的敌意来应对诡谲的政治风波。她是直率爽朗的性情女子,虽然身份卑微,却不愿屈从;而他是见识过人的孤胆英雄,豪气柔情相错并存,节持自守、独挡一面。 日本偷袭青岛是全剧最令人赞赏的一段。那时蔡锷身陷受贿丑闻、腹背受敌,但国难当前,他不计较个人荣辱,用尽一切办法想阻止这场浩劫的发生。而私心甚重的袁世凯却一意孤行,终致山东沦陷。事后为补救,他又假意为蔡锷洗脱罪名并委以重任。 蔡锷在台上发表的那番慷慨演讲,是对国土沦丧的痛心疾首,是对袁世凯的厉声指责,更是对麻木人心的警醒激励。 这段激昂铿锵的话语,让人忍不住热血沸腾、热泪盈眶。
如果故事最后回归史实,让小凤仙最终襄助蔡锷逃出生天,而二人从此天各一方未能再见,那么这个故事足够让人回味。最让人费解的是,不知编剧为何要安排二人逃亡计划失败,最终在乱军中突围而出。而且大约编剧过于同情二人的遭遇,还一厢情愿地增加了逃亡途中温馨相守、真情流露的片段和最后小凤仙赶到日本见蔡锷最后一面的情节。 这样的改编,不但在情节上极度不合理,更直接削弱了这个故事的传奇性,震撼力大幅下降,是为败笔。 编剧其实应该更加清楚,在大事面前卿卿我我的儿女情长,根本是在磨灭英雄气概。而越是在世事难料的残酷天意下,缱绻柔情才会愈加荡气回肠! 这样的结局,实在遗憾。
再说回演员来。 开始是很不习惯的。熟知历史的人都知道蔡锷将军是英年早逝,初时的小凤仙不过二八年华。而刘松仁和周海媚都已人到中年,怎样看都差距甚远。 幸而两人演技精湛,渐渐的,也就把观众带入了戏。 刘松仁演出了蔡锷的英雄气概、乱世豪情,演出了他的忍辱负重、冷静决断,也演出了他内心深重的矛盾与痛苦。周海媚则演出了小凤仙的直爽任性、深明大义,也演出了这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心底深处的脆弱与不舍。 最值得赞叹的是刘松仁的敬业。当中有一段戏,是讲思婷在检察院怒掴蔡锷,左右开弓一连打了十二个耳光。这十二个耳光,个个货真价实,刘松仁不避不让,全部硬生生地受了下来。 周海媚的小凤仙,前段风情万种,后段朴实无华。无论她保养得有多好,还是得承认岁月不饶人。但后来洗净铅华之后,素衣素颜的眉目如画,仿似又回到了她容色动人的年轻时代。 蔡锷的元配夫人白思婷为了丈夫的事业,也同样隐忍包容,她的牺牲,其实丝毫不亚于小凤仙。田蕊妮演来自然而然,端庄贤淑流露在一举一动之间,深情与容让则潜藏在眼神里,这样的女子着实让人心疼。 林嘉华演愚忠的莫逆天。还记得他在《少年四大名捕》里饰演的那个满腔正气、智计过人的诸葛正我,他很适合这种隐藏机锋、冷静稳重的角色,心似深潭,正邪难辨。不过据说拍摄83射雕的时候,他也是郭靖的候选之一,倒是让我颇为好奇。 马国明饰演余任国这个一腔热血、嫉恶如仇的青年,将耿直与忠诚演绎得恰到好处。不过剧本所限,这个角色发挥余地不大。倒是刘江饰演的父亲余轩龙,出场时是个飞扬跋扈的警察总长,后来更将趋炎附势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霸道,在于恃强凌弱,在于蛮横无理。他强迫儿子弃文从军,一旦不顺从心意就拔枪相向。但在最后,莫逆天亲手打死自己的女儿后迁怒于任国,找到余轩龙报仇。他重伤垂死之际,任国为连累了父亲痛哭失声,他却笑着赞赏儿子有胆量跟袁世凯对着干,是个真汉子。
剧集的开头和结尾,都以桃花瓣作为串联。开篇是年老的小凤仙,听见收音机里叙述蔡锷与自己的故事,百感交集。结尾是漫天桃花纷飞里,蔡锷与小凤仙双手相握,相扶相携走向远方…… 这部剧,吸引人的其实依旧是那段乱世传奇。“从来侠女出风尘”,他赞赏的是她的蕙质丹心、爽朗性情;“早知李靖是英雄”,她心许的是他的慷慨豪情、侠义肝胆。桃花是爱情的颜色,鲜艳如新。两人的情缘,因乱世而结,也因乱世而散,悲伤无奈却恒久隽永。 据说在蔡锷的追悼会上,小凤仙送上了一幅挽联,这对联概括了两人一生的深情与遗憾,让人慨叹。 九万里南天鹏翼,直上扶摇,哪堪忧患余生,萍水姻缘成一梦; 十八载北地胭脂,自悲沦落,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亦千秋。 2009-10-14 绝代商骄:麦提爽的智慧,黄子华的幽默这剧集另有一个名字叫做《企业医生》,这个名字浅显得多,但也平俗了去。“绝代商骄”,虽然有些夸张,但是很好地挑起了观众的胃口。尤其是,在这四面皆霜的金融危机当口。 黄子华是久违了。说久违,是因为上一部《奸人坚》我实在没有耐心看下去,于是记忆还停留在《栋笃神探》、《男亲女爱》里。 《绝代商骄》,你可以把它当作轻喜剧来看,也可以把它当作励志剧来看。看黄子华在一堆金融名词里挥洒自如,坐等那些几乎已不可能复生的死局迎刃而解,甚至是,在其中感悟一些颇有意义的人生道理。 当然,黄氏独具的栋笃笑风格台词绝对不可错过。
故事其实很有想法,且不论是否具有实际操作性。只是其中的折转性,已颇具娱乐看点。 麦提爽的智慧,是绝处逢生,是剑走偏锋,是不依常理。这是一个不走寻常路的男人,从故事开篇换飞机座舱的时候就能看出来。他计谋出众、了解人心,所以身无分文也敢扛起慕莲的债务,也能住进总统套房,还能将上门收债的“力大无穷”收拾得服服帖帖…… 他帮大财团做收购,却又教小面店如何抵制收购,而他自己毫发不伤;他教一众流浪汉重拾理想,不仅重振了成功的环保事业,还重新开始了一段新人生;他教两个本是情敌,事业又大相径庭的女人化解敌对、互助双赢;他还教一对各有缺点、感情隔膜的姐弟重归于好、合挑大梁…… 在美国的时候,他是专做企业拆分并构、令人闻风丧胆的黑武士,回到香港,他摇身一变,成了专治企业奇难杂症、令人奉如神明的白武士。企业的活与死,自己的黑与白,全在他的双手翻覆之间,而你,永远猜不到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活脱脱一个现代传奇。
看这部剧,看的还是黄子华。 看他一本正经地说些笑破你肚皮的话,看他满脸痞相、讨打又招爱,看他不动声色地把别人耍得团团转,看他和三水妹追追打打、兜兜转转…… 黄子华天生是为喜剧而生的,不说话只扬眼都让你觉得笑意无限。这样的人才华内敛、深不可测,带来随时随地的新鲜。只要有他在,就觉得只有你想不到,而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情。 这种一切皆有可能的感觉真是很美好……
末了忍不住要感叹一下:女人真是比男人老得快多了。你看黄子华,已经年至半百,依然显得年轻不羁,与他搭戏的女星,从郑裕玲、蔡少芬到佘诗曼,一个比一个年轻,但依然无比合衬。 佘诗曼在该剧中的演绎也可圈可点,她演出了三水妹的率真单纯,也演出了她的任性刁蛮,看她咋咋呼呼的喜怒哀乐,同样亲切可爱。
黄子华唱的主题曲很活泼,歌词却是金玉良言,很有点醒世意义。 工心计 计到尽时空虚到满周围 自满同时自闭 成名但好污秽 其实喺有啲问题 讲出嚟 世界上情感都算吊诡 以为赢了一切 至觉关心关爱不需经费 几深几咁珍贵 2009-10-3:金庸女子之程灵素 大哥,倘若什么都不曾发生,什么都不曾说破,我多想还可以继续跟着你逐叶飞花、漂泊天涯。即使我明白,我们之间早已止步不前,可我还是任性地这样希望。 你的义妹,一直都是那个深涵若海、心事清透的女子。 有鲜红的血从唇角渗出,一滴一滴落在地上。那颜色像极了我们一起赏过的香雪红梅,美得让人心惊。 素衣素颜,也可以华灿无比地盛放。即使这样的盛放,一生中仅此一次。大哥,我也终于能够以这样的绝美之姿绽开在你心里最深的地方。 哪怕,一切终会如云烟消散,无影无踪…… 1 如果没有遇见胡大哥,也许我不会离开药王庄。 我的师父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毒手药王”,使毒手法已臻化境。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绝不是随意使毒的人。因为师父常常告诫我,无论对方如何大奸大恶,都始终要给他一个自新悔悟的机会。毒下可解,所以使毒伤人,却比兵刃相残多了一层慈悲。 不能使毒杀人,这是门规。 师父使用毒药,大半都是为了救人。但人们说起他的时候,总是语带敬畏或心存恐惧。 《素问》上说:“其病生于内,其治宜毒药”,可几乎所有的人都闻毒色变。他们不明白,并不是所有的毒药,都是用来害人的。他们对毒药的认识,其实一直都只停留在肤浅的表象上。 就好像,人与人的初识,所有的判断和感觉都来自于第一眼的印象。若无意外,他们都会循着这个印象,一路到底。 2 我在汲水的时候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容貌。 没有白皙胜雪的肤光、翩似惊鸿的身姿,甚至没有黑似鸦翎的长发。即使我可以丢光所有的镜子,丑丫头依旧是丑丫头。清亮通透的水井也会毫不留情地将一切都映照得清清楚楚,无所遁形。 大约世间的女子,对容貌总有着某种不可言说的苛求。即使我一直都明白,人的一生中,还有很多更值得去追寻的东西,但执著又敏感的女儿心事,始终未能真正放开。 任凭我再有细腻婉转的心思、料事先机的智谋,在旁人的眼里,也不过是一个平凡无奇的寻常女子,过目即忘。 花圃中是我种满的各色鲜花。红的像远天晚霞,白的似剔透璞玉,还有那一丛蓝花,阳光直射之时仿似光华在花瓣上流转,惊艳而销魂。 我常常会看着华美盛放的它们忘掉了最初种植的意义。它们并不是为欣赏而生的,每一朵花都自有自己的性味。千草千味,用以入药或者炼毒。 隐藏在外表之下的实质,通常是出乎意料的,即使它们的美丽总是先声夺人。 就好像,容色娇似春花、心肠毒过蛇蝎的大有人在。 3 薛师姊也曾是一个容色绝艳的女子。 每年秋天,她都会织一条长长的围巾,我曾亲眼看见她给慕容师兄细致系上。这个使毒时毫不留情的女子,突然变得那样体贴。 他们站在树下,秋风过处寒意顿生。薛师姊看着慕容师兄,她的眼神温柔沉迷。我回过头来,就看见姜师兄站在另一棵树后面。他看着他们神色黯然,然后转身离开,只有长长的叹息远远地传来。 很多年了,从他们认识起,从我认识他们起,始终这样。 我见过慕容师嫂。 那是一个像水一样柔美的女子。眼神清澈婉转,看上去柔弱而单薄,她是一个需要疼惜的温柔女子。 那也是一个秋天,薛师姊的围巾已经织好。她用红线在那条洁白的围巾上绣好了自己的名字:鹊。她在把字绣上去的时候唇边含笑,面颊生春。 可是慕容师兄,他已经择妻另娶。那一天的喜筵上我没有看见薛师姊,后来只在她的房里看见了破碎的围巾上同样残碎的鲜红的“鹊”字。 她在师嫂的茶里下了鹤顶红。 4 那一年的冬天非常寒冷。 慕容师兄不辞而别,他什么也没有带走。他把所有的围巾都放在一个箱子里还给她,薛师姊打开箱盖的时候,满箱纯净崭新的洁白耀花了眼睛,如同门外未踏的雪。 其实,他几乎从来没有接受过她的围巾。他总是很快地把它们除下来,然后压在箱子里,最后还给她。 他恨她,所以连保存的价值都没有了。 慕容师兄再次回来的时候,他给薛师姊下了很重的毒。薛师姊被毁了原来的形貌,变成了驼背跛足。他们的毕生所学一直用来同门相残。 她独自到无人的荒地去焚毁那箱围巾,那些浓烟和火焰升腾着照亮了她的脸颊,她的脸色阴郁怨恨。 那天陪着薛师姊的,只有姜师兄。无论她变成了什么样子,他都一直安静地站在她的身后。 我从不去分辨他们谁是谁非。我只知道,后来薛师姊决定嫁给姜师兄,并不是因为她心意折转,而是因为她已再无条件选择。她得不到自己爱的男人,只剩下最后一条退路。 但那个爱她的男人,却以为自己苦尽甘来。 5 后来再次见到薛师姊,我却没有看见姜师兄,她也已经改嫁给了慕容师兄。 我想我知道发生了什么。即使姜师兄为她付出再多,薛师姊对他依然连半点情意都不曾有过。 她始终不肯拿出解药,就那样眼看着自己的丈夫和儿子毒发身亡。她要回到她爱的男人身边,这是她这么多年来心里唯一的愿望。谁挡在中间,她就要毁了谁,哪怕是与她血脉相连的亲人。 谁曾想过,曾经如花的容貌下,是这样一颗绝情而狠毒的心? 他们之间的纠缠如此混乱,早就违背了师父的教诲。 师父临终的时候只有我在身边,那部《药王神篇》可以郑重交付的,只有我。后来这部书被无数的人觊觎和谋夺,却没有人知道,这部师父倾尽了一生心力写就的奇书,并不是研制奇药、化解百毒的秘方,而是用来妙手回春、疗治百病的医书。 师父终生都与毒为伴,心却比谁都慈悲温软。 于是我愈加相信,所有浮于眼前的,都只是表象。所有的表象都不可尽信,因为它与实质往往天壤之别。就好像我种植的那些花草,越是色彩艳丽,越是剧毒难解。反倒是那些普通平凡的花草,清凉温和、可散积郁。 6 在没有见到袁紫衣之前,我曾怀着种种揣测来想象胡大哥心里的这个女子。她会是怎样一个女子,才值得一个这样好的男子倾心相待、念念不忘? 该是有着潇然出尘的气质罢,无须太多言语,顾盼之间即生秋水之姿;还要有蕙质玲珑的心思,善解人意、婉转有情。而这样美好的一个女子,必定也有着流风回雪般的清丽容貌,否则,该是怎样的缺憾呵。胡大哥所爱的女子,又怎会有缺憾? 但既然如此,为何我心中仍有着一丝并不真切的幻想…… 越是纠缠于这样的未知,越是在这样的揣测中不能自已。 当我第一次见到袁紫衣的时候,才知道以前怎样的猜测都不为过。 她不仅武艺精湛、胆识过人,在高手如云的江湖来去自如,而且质傲清霜、容光照人,一袭紫衣飒爽利落又不失柔情。这样的女子淡彩穿花,相对再久也不会厌倦。 贪恋容色是天下男子的弱点,却也是人之常情。娇俏可人的女子往往比姿色平淡的女子更易让人心生好感,纵然看透之后可能索然无味。然而有才无貌的女子太过深涵,不事雕琢就永远也不会看到里面温润的颜色。 于是她们只能站在众人的身后,黯自神伤。 7 心中没有了揣测也就没有了幻想。 曾经那些若有若无的希望此刻看来那么可笑:我千山万水的执意跟从,只是盼望会有峰回路转的那一天——胡大哥回过头来,终于发现一直陪在他身边的那个人,其实只有我…… 然而走得越久,就越是惆怅。 胡大哥的眼里心上,从来只有一个袁姑娘。而她是那种薄曦一样的女子,眼神飘忽,轻盈似燕。带着属于她的秘密,稍纵即逝。 于是胡大哥深藏不露的心思在她相送的那只玉凤面前表露无遗,可是在一个下着淅沥小雨的夜里,她把另一只玉凤放在了我的手里。 我常常独自把那只玉凤拿出来。我想起了那晚闪烁的烛火,胡大哥豁达爽朗却若有所思的表情。我猜想他也经常把玉凤拿出来,他也会想起那晚淅淅的小雨,袁姑娘巧笑嫣然但若即若离的神色。 我们心里是同样的柔情和希望,但我们看到同一样东西想起的却是完全不同的人。 袁紫衣无数次地离开,胡大哥始终无法靠近她。而胡大哥一直在我身边,我也同样无法靠近他。 三个人的心思,都是那样的微妙。一对小小的玉凤,根本做不得任何依凭。 8 所有关于胡大哥的事,无论我是否亲历,都了然于心:他自小父母双亡,和独臂的平四叔相依为命。他的父亲磊落坦荡,曾和生死相搏的对手抵足而眠、惺惺相惜。他的母亲温柔端庄,对丈夫情深不离。而他虽然无缘父母的言传身教,却也继承了他们善良侠义、是非分明的秉性。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将马姑娘无意的一次相救铭感于心;这也是为什么,他最后无法对苗人凤下手复仇。 而他从不知道我有过怎样孤苦飘零的身世,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跟随师父学这研毒炼毒的法子,他甚至不知道我在这江湖上游离,究竟是为了什么? 他不知道,也从未想过要知道。连半句追溯的话,都未曾问起。 有时候我是这样地痛恨自己心思敏锐。什么话都另有深意,什么事都了如指掌。到头来,还不是多情总为情多累,聪明反被聪明误? 我早已种成了师父留下的七心海棠。 虽然这样的花只会属于灵慧的人,但哪怕它的珍奇能够冠绝天下,我依然只是个其貌不扬的丑丫头,惯于沉默,无人留意。这些自负的才华,并不足以夸耀人前。 叹只叹,容貌是世间女子无力摒弃的宿命。我与胡大哥共有的记忆,不过是千山万水的浮云掠眼。那些曾经同生共死的经历,终于抵不过袁紫衣的惊鸿一瞥。 所以我空有玲珑七窍的聪颖心思,却对这样的境遇始终束手无策。 9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终于承认自己一直都是自卑的。我走来走去,走不出的不止是世俗的困局,还有我自己的心结——对表象的执著难悟是世间所有人的迷困,所以我对容貌的逊色始终无法释怀。越是想要视若无睹,就越是泾渭分明。 也曾有过自作聪明地试探,我所有的问题都是语带双关,胡大哥的回答却毫无机心。其实我心里早就明白一切,却只是想要听到他亲口给出可能的答案。哪怕似是而非,也能让我心中安定。 不是不明白,心里的感情越是深沉,就越是胆怯。但从一开始,就甘愿陷在这样的试探中欢欣或者沮丧。 而胡大哥,他并不是愿意雕琢我温润颜色的那个人。 我们在路上结拜,那一刻风沙骤起,尘土飞扬。 王铁匠唱的那首洞庭情歌突然缠绵在心里挥之不去:小妹子对情郎恩情深,你莫负了妹子一段情,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在胡大哥心里,无论我如何关山万里,都只不过是他肝胆相照的义妹,而他天天十七八遍挂在心上的,是那个稍纵即逝、薄曦一样的女子。所以此后无论我做什么,都无从改变他的心意。怎样的试探都是多余,怎样的努力都是枉费,根本从一开始,就没有任何转还的可能。 多么无奈。我的无奈在于,深涵的内心与张扬的容貌从不对等,相伴的时日与感情的深浅素无关联。还在于,除了他,我已无法再爱他人。 那一刻我终于难过得失了常态。 10 那夜刮连续的风,天色阴暗,我用碧蚕毒蛊、孔雀胆和鹤顶红设下了清理门户的计谋。而大哥没有按照我们事先的约定,他在我被挟制的时候出手相救,最后身中剧毒。 我清楚地记得,《药王神篇》上说过:三毒混合,剧毒入心,无可医治。 我曾想过,用师父留下的“生生造化丹”,可以维持他九年的性命。这九年里,我们可以继续游历江湖,去任何他想去的地方。如果倦了,就回到药王庄去,从此隐居洞庭、不问世事。我会一直陪在他身边,一起看日出日落、潮涨潮退,过平静安宁的生活。 只是,一旦想起袁姑娘已经身在空门,大哥他会真正地快乐么?如我,明知他的心思不在我的身边,又怎能真正地心安理得? 大哥不是不明白我的心意,只是他不知道已经这样深。他不知道我在跟随的路上走得太久,越走越是伤心。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走到尽头会是一个怎样的结局,却一直任性地纵容自己无限期地走下去。 直到这一刻,我才突然惊觉自己根本早已心灰。 对我而言,九年虽短,但同样可以过得丰润如一生。但对他来说,九年再长,终究不会漫延过一世。 一生一世的承诺需要的是内心美满,他可以给我,我却给不了他。
11 大哥,倘若什么都不曾发生,什么都不曾说破,我多想还可以继续跟着你逐叶飞花、漂泊天涯。即使我明白,我们之间早已止步不前,可我还是任性地这样希望。 有鲜红的血从唇角渗出,一滴一滴落在地上。那颜色像极了那年我们一起赏过的香雪红梅,美得让人心惊。 你的义妹,一直都是那个深涵若海、心事清透的女子。 往事突然像闪电一样照亮心底。 十七年洞庭湖畔的生活,师父的谆谆教导。那些美得魅人的蓝花,那棵落叶萧萧的树,那枚触手生温的玉凤,那夜敲打空阶的小雨。 在我锄草的时候,你走上前来。洞庭的晚霞在天边绯色欲燃,像我深藏不露的心事。时光在我们的纵马奔驰中飞逝而过,江湖不过是身外流连不散的风景。 那夜七心海棠悄然盛放,袁紫衣把玉凤放在我的手里,我看着你的神情忐忑不定;与你在尘灰飞扬的路边八拜为交,你并不知晓我心底里不可遏制的绝望;王铁匠的那首情歌唱得声调缠绵,我听着却又莫名感伤…… 一切,一切,终如云烟消散,无影无踪…… 2009-9-29 金庸女子之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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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女山湖畔,深谷清幽,花锦四季,名唤蝴蝶。二月时节正是春光烂漫。蜂鸣蝶舞、绿意满荫,行经一路都是花色迷眼、草木清芬。山径深长,始终有淙淙流水环绕相伴。 那间小小的茅屋,依然还在。仿佛只要我低低轻唤,那门便会应声而开。那个思念了千遍的人,就会走出来与我相见。 只有这里,还是旧时模样。仿佛那年那月,那情那景,不曾变换。
我在门前站了许久,终于轻轻扬起了手。整个山谷寂静无人,只听见指节叩击时清脆短促的声音,响了一下又一下。 没有人来应。倒是不远处的子规鸟,和着叫了一声又一声。 桃花春风里,故人不知何处去。这样的结果本就在我的预料之中,偏偏自己,还是一味固执地要寻来。 其实蝴蝶谷中长草离离,我早已辨不出当年来时的路。 就像我始终不明白为何别人都说,映照在水里镜中的,就不算月圆花好。
2 我的名字里,也带着个“离”字。离恨恰如春草的“离”,一别离长相忆的“离”。有时候我痛恨自己的名字,它就像一个谶语,阴影纠缠挥之不去。 所以后来我对曾阿牛说,我叫蛛儿。蛛是毒蜘蛛的蛛,不是珍珠宝贝的珠。 这个名字是娘取的,是她教我练千蛛万毒手。可是后来无论我怎样去寻找追溯,我的生命里再也不会有她的故事迁延发生。 再后来,我像很多人一样行走在江湖之上。别人的江湖花明柳暗,我的江湖却只余下往事。 那些不愿抛躲的往事,都曾有过一个美好的初始。恰似童年的记忆。
童年的记忆这样纯粹,只记得娘在看着我的时候,唇边一直带着温柔的笑。 那时云淡风清,每天都在嬉戏玩闹。那时烦恼很少,只要能够自圆其说,从来也不需要精深奥妙的道理来说解。那时快乐很多,即使做错了事,也无需任何推托,因为所有的过错都可以轻易地被忘掉。那时从不记恨,即使受了再大的委屈,只要旁人扬手相招,即会破涕为笑。 那时所有的梦想就是长大,对成人自由的渴望甚至超越了一切。所以常常觉得年岁的增长过于缓慢,有点望不到边。 那时还不知道,你付出的,未必会有回报;你梦寐的,往往不会成真;你追寻的,可能永远都找不到。
3 如今的我已深刻地明白了这些道理。 喜恶之情依然鲜明,但是已能忍受并且习惯。我已学会将所有的一切另眼相看,我已明白世间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我知道在得到的同时也就在失去,我还清楚地了解,有些再见根本就是再不相见。 但我依然坚持在江湖上继续漂泊继续追寻。 我只是想知道,为何那些深爱疼惜的人,最终都会离我而去?为何所有的美好圆满,最终都会破灭消逝?我还想知道,为何生命的进程如此微妙,得到的未必是想要的,失去的却再也追不回?
其实有很多事情都一直明白地存在着,只是年少时的我不曾发觉。单纯的心不会想到尘世艰深,也不会发觉人情多变,更不需要承担生离死别。 我一直不屑一顾、急于摆脱的顽童时代,原是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想来多么讽刺。我是后来才知道的,人生的成长就是一场逐渐缺失的过程,你失去的将远远多过于你所获得的,只是自己懵然不觉而已。 所以我痛恨时光,连带痛恨所有的不可逆转。
4 我记得,娘说她曾见过最美的花是木芙蓉。 那花亦如美人,植于寒江秋沼之畔顾影垂怜。晨起色如白璧剔透无瑕,午后淡粉晕染如少女初妆,暮时深红沉醉似唇色欲滴。 我没有见过这种花,只在娘的描述里有过想象。但我深信,再美的花也不会像娘的容颜这般绝色惊艳。 即使,她的耳后有着一抹深深的伤痕。 那道伤痕蜿蜒着深入发际、终生难消,不用猜也能知道隐藏其后的往事惊心动魄。娘也曾经武功卓异,百只花蛛功力累积,只要假以时日,必会江湖成名。只是那千蛛万毒,也会彻底地毁去她的容貌。 于是为了自己深爱的男人,她硬生生地散去了全身功力。容貌恢复了,但从此再无半分还手之力。 而她纵有绝色之容、深蕴之情,也挽不回那颗思变之心。
最后她留给我的,除了千蛛万毒手,就只剩下一支步摇。 那支步摇没有高昂的凤头,也没有重瓣的花式,只是最简洁的样子。直簪,垂珠,晶莹光洁的颜色恰配淡雅入画的容颜。 这支步摇我一直带在身边,却从来没有戴过。
5 十二岁起,我就不再对镜梳妆、临湄相照。 再精致的发簪珠钗,也无法妆点我的容貌。再美艳的锦衣华服,也无法陪衬我的颜色。千蛛万毒的习练之初,就是美与丑的隔绝之始。 这种令人闻之色变的毒掌秘传,背后铺排的是女儿家的美好年华。无论习练还是散功都痛如芒刺入心,无论坚持还是放弃都需要莫大勇气。 不同的只是,娘散功是因为心里有爱,我练功却是因为郁积成恨。她是我心里最温暖依赖的爱,同时也是最深重内疚的痛,所以我将踏着她曾走过的路,走得比她更远。
后来我曾跟着金花婆婆行走江湖,我和她都非本来面目。 这是个冷漠的尘世,生死无常、世态炎凉,人与人之间最为真实的关系只有疏离,所谓的情与怨本身就真假难辨。 我是婆婆从爹手里救下的,她说那时我眼里的倔强凶狠根本不像个孩子。她说话的时候夹杂着不间断的咳嗽,那却不是伪装。武功卓绝如她,也有着不为人知的隐疾。 灵蛇岛上青草萋萋,我常常见她在丈夫的坟前一坐就是一天。
每个人的过去,是不是都曾有一段难以忘怀的往事,哪怕岁月更替,依然无可平复? 就好像,我右手手背上的这道伤痕。
6 这道伤痕是一个印记,一段往事的印记。好像我所有的往事,都带着见血入骨的印记。诸般刀笔,种种刻画,都深不过。 又或许,它仅仅只是一个淤积难消的印记。因为太多往事都只有我一个人还深藏心底,在别人眼里早已烟消云散。 我不能确定什么,我只是希望,在今后漂泊江湖的岁月里,还能够遇见他,那个狠心咬我的小鬼张无忌。
二月的蝴蝶谷,茅檐低小,溪上青草。张无忌回头的时候,我看见他的眼神在一瞬间突然有点迷离。 那时我还是个简单的孩子,以为只要紧抓不放,就能够得到自己想要挽留的一切。但他的倔强凶狠跟我一样,无论如何都不肯前去灵蛇岛。 然后他回过头来,对着我的手背狠狠咬了下去……
我一直记得,自己疼得松开的时候,手里心上都骤然一空。那种失落贯穿的感觉丝毫不亚于伤口上鲜血淋漓的疼痛。 自此一别,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7 后来我去过了很多地方。 大江南北,有江湖流言的地方,就有我追寻的足迹。我不知道为何自己能这样固执,为了年少时一段不着痕迹的心事,甘愿这样山高水长、千里迢迢。 并在这无尽的寻觅中一再放逐自己的青春。 只是后来的某一天,我走在路上突然觉得很恍惚。我蓦然想到,自己根本不知道找到了他会怎样,我根本从未想过一切要怎样继续。 我所依凭的,只是记忆。记忆中的我仍是当年那个容色清秀的少女阿离,记忆中的张无忌在回头的时候,眼神依然一瞬迷离。 在我心里,时光从不曾流走,我不曾变,他也依然在。只要月圆花好,一样良辰美景。 心里有些坚持,是根深蒂固的。
我在江湖上又遇见过很多人。 他们或者温和俊雅,或者凌厉自信,但却再也没有人能够这样深长地留在我的记忆里。 而留在记忆里的人都不曾再遇见,一个永诀,一个天涯。 离意侵人,是我的名字。以前我不信宿命,现在终于信了。
8 后来我在湘江一带,终于见到了朝白暮红的木芙蓉。 木芙蓉的花色一日三变,还有个极美的名字叫做“三醉”,露染胭脂的花姿与娘的描述并无二致。衬以映白芦花、摇丹枫叶,在波光水色里风致万千。 当地的人们说,这种花每年此时都会盛开,从不曾误期。只要你有心来寻,就不会落空。
晚秋时节霜华露冷,只有我一个人独立江边。 万物凋零,连那仿似自天际奔涌而来的江水亦带寒意,只有沿岸的木芙蓉妍妍盛放似跳动的火焰。 我记着娘所说过的每一句话,是它们让我的寻找更为贴切和执著。可无论我的心怎样虔诚,我的信念怎样坚定,也寻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我可以踏遍千山万水寻到娘曾深爱的花,却依然寻不到她。 再仓促的人生,也远比花期为长。再短促的花期,尚可年复一年应时轮转。即使岁岁会枯,却又年年再荣。而人生却始终肆意前行,无法回头。如今的花还是当年的花,当年看花的人却永远也不会再出现。 年年自是人空老,处处何曾花不开?
当我看到这些傲霜而立、迎风绽放的木芙蓉时,再也忍不住心里的伤恸。
9 我曾听金花婆婆唱过一首小曲,曲中满是无奈之意:百岁光阴,七十者稀。急急流年,滔滔逝水。 第一次看到气势磅礴的大江时,站在岸边的我竟有突如其来的茫然。是突然地心灰意冷,并且无处倾诉。感觉那一瞬间,陡然看穿了人生的无望,原来所谓的天意人事都统统微不足道。因为人生如此空洞无助,什么都无从把握,只能任凭滔滔逝水般的光阴迢递推行。而成长是人生中最残酷的一件事,只有它从不顾忌,呼啸而往。 难道,这就是幼年时我所渴望的成人世界的真正面目?
在那个孤岛上,我受了重伤,一直神智不清。 反复地睡过去,再醒来,复又沉沉睡去。睡梦中像是经历了很多往事,这些往事一直压在我的心底,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血液缓缓流出身体,梦境却渐渐清晰。 那是小时候一段迷路的往事。贪玩过了头,东奔西突也找不到离开的方向。夜色渐浓,身边的同伴都吓得大哭起来。只有我始终倔强地相信,如果前无去路,只要原路返回就一定能出得去。 果然因此找到了出口。
可为什么,在人生后来的路上,无论我怎样往回走,却再也不能回到最初的起点?
10 再次醒来的时候,千蛛万毒的功力几乎消散殆尽。 我俯身的时候看到了溪水中自己的倒影。虽然脸上浮肿未消、刀痕未褪,眉眼间却依稀看见了当年的影子。 那是第一次,我将娘的步摇别在了发上。我本来也是个美丽的女子,黛眉樱唇、明眸皓齿,心有所爱却自隐忍不言。 是到这一刻,我才明白了娘真正的心意。她甘愿忍受散功之痛恢复容貌,只因心里有爱。她给我这支步摇,是知我心结极深,只希望我能明白若是爱到了极点,即使心灰也生不出怨恨。并希望我在体谅她的同时,也能宽恕爹。 而我太过任性,定要到看尽世事、经历生死之后才能明白。
脸上的剑痕已经淡然褪却,手上的齿痕却宛然一生。 再见到阿牛的时候,我其实早已知道这个曾经许诺要娶我为妻的男子,原来就是我朝思暮想的人。可为什么,他在我心中始终只是曾阿牛,不是我深爱的张无忌? 为什么我在看着他的时候,心里连一点欢喜感伤也没有? 此时的他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身世凄凉、单纯质朴的孩子,而是一呼百应、统领群豪的教主,武功高强、心思敏锐,举手投足之间都自成风范。 他的身形样貌已经不同,眼神也不再迷离,连性情也被磨砺得宽厚温和、全无棱角,任我如何打骂也不再还手。 他的确是张无忌,但却并非我心里的那个人。
11 我摇头,再摇头,心中突然澄明一片。 每个人,都会在岁月的流转中被不可避免地改变。成长不容抗拒,我们终需承担丧失之痛、流离之伤,终会要接受自己不愿面对的所有现实。 所有一切,无非只是我的心结。就好像我自己也辨不清,究竟我是真的惦记那个一身狠劲的倔强少年,还是怀念曾经单纯无邪、不知忧苦的自己。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深陷在了感情里,抑或迷失在了岁月中?
我说我要去找当年的无忌,我只能用这样近乎荒谬的追寻方式,来成全自己偏执留存的幻想。所以我将不断地从此处离开,再奔赴彼处。 或许我所坚持的,不是追寻的缘由,也不是追寻的结果。因为我追寻的既是那些从未得到过的,也是那些已经失去的。那么我所热衷的,其实并不是寻觅,而只是回忆。 正因如此,我才会这样固执不化、冥顽不灵。
虽然我知道自己是永远也找不到了,但我知道那些人会一直在。在我未经世事的豆蔻年华里,在二月春光明媚的蝴蝶谷中。以曾经熟知的模样,静候我的归来。 漫长的人生中,美好的一切都在最初。 你若懂得,就不会惊诧。 2009-9-28 河东狮吼:不能举案齐眉,如何同偕白首?说到《河东狮吼》,很多人都会想起古天乐那首“来来,我是一棵菠菜”的歌,或者是张柏芝那段“从今天起,你只许疼我一个人,要宠我,不能骗我,答应我的每一件事都要做到,对我讲的每一句话都要真心……”的经典台词。 电影中,柳月娥最终仰头喝下忘情水,以绝情忘爱来解决困扰她的难题。而电视剧中,柳月娥拦下八王爷的官轿,将陈季常和苏东坡一起告上朝堂,只为争取与男人们公平相等的社会地位。 后者故事中的现实意义,无疑高于前者太多太多。但可惜,电影的关注度远远高于电视剧,这却是不争的事实。
96年的贺岁喜剧,关咏荷凭柳月娥一角奠定无线“古装一姐”的地位。这部剧并不是经典得难以忘记,但多年后依旧为人津津乐道。 故事里的陈季常,并不算是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故事里的柳月娥,也不是嫉妒成狂的刁蛮恶妻。他们,只是两个普通的男女,一对再平凡不过的夫妻。 互托终身,是因为彼此相爱;对簿公堂,是因为相处不来。 直到剧终,哪怕看到陈柳二人真情流露、殉情相陪,你仍是觉得他们二人并不合适。电视剧的情节比电影现实百倍,因为它会告诉你人情的薄弱、真相的残酷。 往昔的回忆再好,他们终究也不了解对方。柳月娥不明白为什么陈季常喜欢终日无所事事,只和朋友吟诗作对,她更加不会懂得才子们美酒配佳杯的风雅情怀。甚至是,她连丈夫爱吃馄饨不爱吃水饺、他最讨厌吃香菜都记不住;而陈季常也不能理解柳月娥严苛相逼的苦心,以及她孤身上告、坚持不懈的烈性,他不明白,她所尽力抗争的,恰恰也是他所竭力争取的,公平以及尊重。
他们的开始,他对她,存的是一份征服猎奇之心;而她对他,也只是感怀内疚之情。 都不是爱情。 在柳月娥的管束下,陈季常再无兴至挥毫的才情,出现在他手里那枝生花妙笔之下的,再不是流传千古的诗章词赋,而变成了冗长繁杂的陈家家规;他也再没了拼饮千钟的豪情,好友为他斟上一杯酒,他都得换成一杯茶。 在柳月娥面前,他不像是丈夫,倒像是儿子。做县令没人做得他这般毫无威信:回家必须走规定的路线,出门必须得有老婆的许可,连请好友上府作客都胆战心惊。凡事不能做主,因为稍不顺意,家中就有一枝青梨杖随时伺候,半夜顶着痰盂罚跪门口更是家常便饭…… 凡事畏首畏尾,失尽男儿气概、丧尽丈夫尊严的陈季常,失去了自己。连倾心仰慕他的琴操姑娘都黯然地说,当年的陈季常,已经不在了。 别说是苏东坡,换成任何一个人,都会同情他的遭遇。一个是刁蛮凶狠、不通情趣的河东狮,一个是温婉贤淑、才貌双全的知心人,陈季常的移情别恋是人之常情。 他和柳月娥,是偶然情动;而他和琴操,是相见恨晚。 不然,为何那幅“良日良辰良偶”的上联,始终没有下联相对?
在古代,早已默认了三妻四妾的平常。更何况,当那个曾在谈笑间轻松击退强敌的京城才子,被逼成为一个尊严丧尽、卑躬屈膝的老婆奴之后,这样难得被一个温柔可人的红颜知己重新唤回了昔日才情。 当他在晓风居里向夜光杯中重斟葡萄酿,在太白楼头酣畅再书诗章词赋之时,才是真正的他,真正的陈季常。 琴操绝对是个好姑娘。知书达礼、情深婉转,只要能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可以不计较任何名分地位。如果她在之前与陈季常相遇,定是人人称羡的一对佳偶。 可惜,那个人不是她,而是柳月娥。
原本觉得,陈季常要纳妾是柳月娥咎由自取。 但当她遇到重重阻挠,依然执意上告,最终站在公堂之上严词相对之时,才陡然惊觉这个女子的真正心意。 她的刚烈,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毕生争取的,不过是丈夫的一心一意。只有凶蛮如柳月娥,才敢蔑视什么既定的大宋律例、伦理纲常,也只有她,才敢孤身站在男人们的朝堂上,向他们发出了“凭什么男尊女卑”的铿锵质问。 她在公堂上一番精彩有理的辩驳,连才学渊博的苏东坡都为之结舌。就凭这一番难得的勇气和坚韧,柳月娥也是值得另眼相看的。 然而在那样的年代,这样的质问注定不会得到答案。僵局的结果,是柳月娥毅然喝下皇帝所赐的毒酒,以死来维持自己的心意。倘若这世上真有什么忘情水,倒是件好事。可是没有,情之一字,再苦再伤你都永远会记得。如果要彻底了断,唯有一死。 柳月娥的决绝,震慑了现场所有的人。陈季常的悔,来得伤恸欲绝。他也是个情深之人,否则,终不会为了月娥,而负了琴操,也负了他自己。 世间感情之事,素来便无两全其美。可知团圆美满的结局,也未见得皆大欢喜。 柳月娥争取地位平等的胜利,始终是建立在另一个女子牺牲的终身幸福之上。你看琴操,临行前依旧情意切切,大方地祝福他们,还不忘鼓励陈季常,自己的伤悲只在转身的时候独自流露。 这样一个完美的女子,何其无辜?
看到剧终终于明白,全剧所讲,无非是“平等”。 夫妻相处之道,是平等,是相敬如宾。尊重彼此的习惯,体谅彼此的感受,相扶相携,一心一意。 一生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却也不短。倘若不能举案齐眉,又如何能够同偕白首? 社会和谐之理,亦是如此。
题外话 关于陈季常 自东坡先生写下那首《寄吴德仁兼简陈季常》,被后人误读附会成一出《狮吼记》之后,“陈季常”三个字就成了“惧内”的代名词。 在苏轼为数不多的传记作品中,有一篇《方山子传》,写的就是陈季常。苏陈二人相交多年,后来当苏轼身陷官场是非之时,陈季常早已抛弃世间荣华归隐山林。 《方山子传》中详细叙述了陈季常的故事:年轻时的陈季常好剑好酒,挥金如土,豪气干云。可十九年后,遭遇“乌台诗案”的苏轼被贬黄州,居然在麻城歧亭杏花村重遇故友。历经变劫的苏轼满怀沧桑,但故友的英豪之气却一如当初,他不禁感慨万千。 昔年二人俱是心怀壮志、豪情相纵,可后来自己在官场中从意气风发到心灰意冷,而故友陈季常本来拥有万贯家财、显赫身世,后来却“弃车马,毁官服”隐于青山绿水之间不问世事,从而依然保持着赤纯的性情。 二人畅叙别情,苏轼惊诧于故友为何在此,陈季常也有同问,当他知道东坡历尽官场沉浮的往事之后,“俯而不答,仰而笑”,盛邀东坡去家中小住几日。 杏花村里,静庵室中,东坡与陈季常小聚了五日。这五日,远离了人间纷扰,只余下恬淡心境。在这里,东坡不仅润泽了自己的心,更仿似为将来的路找到了一个重新开始的方向。而这两人高山流水的知己情谊,也这样流传了千古。 《方山子传》中有言陈季常家“环堵萧然,而妻子奴婢皆有自得之意”,甘于与这样一个淡定心境、雅洁心志的隐士相守一生的女子,自然深明大义、知书识礼,如此,方能夫唱妇随、白头偕老。 故事,终究只是戏说。兹录东坡先生的《方山子传》于后,为陈氏夫妇正名。
方山子传 苏轼 方山子,光黄间隐人也。少时慕朱家、郭解为人,闾里之侠皆宗之。稍壮,折节读书,欲以此驰骋当世,然终不遇。晚乃遯于光、黄间,曰歧亭。庵居蔬食,不与世相闻;弃车马,毁冠服,徒步往来山中,人莫识也。见其所著帽,方耸而高,曰:“此岂古方山冠之遗像乎?”因谓之方山子。 余谪居于黄,过岐亭,适见焉。曰:“呜呼!此吾故人陈慥季常也,何为而在此?”方山子亦矍然,问余所以至此者,余告之故。俯而不答,仰而笑。呼余宿其家,环堵萧然,而妻子奴婢,皆有自得之意。余既耸然异之。 独念方山子少时,使酒好剑,用财如粪土。前十九年,余在歧山,见方山子从两骑,挟二矢,游西山。鹊起于前,使骑逐而射之,不获;方山子怒马独出,一发得之。因与余马上论用兵及古今成败,自谓一世豪士。今几日耳,精悍之色犹见于眉间,而岂山中之人哉? 然方山子世有勋阀,当得官;使从事于其间,今已显闻。而其家在洛阳,园宅壮丽与公侯等;河北有田,岁得帛千匹,亦足富乐。皆弃不取,独来穷山中,此岂无得而然哉? 余闻光、黄间多异人,往往佯狂垢污。不可得而见;方山子傥见之欤? 2009-9-24:【转载】梁文道:天上人间·孤独如狗孤独如狗 在人类离开地球以前,我们最好的朋友比我们先走了一步。如今有愈来愈多的富豪自己花钱去玩征空之旅,兴高采烈地出发,再满面笑容地回来给镜头簇拥。大家都忘记了五十年前,有一头名叫莱卡(Laika)的母狗上过太空,并且死在太空;它是第一个进入绕地球轨道的地球生物,也是第一个死在地球之外的生物。 苏联小说家格罗斯曼(Vasily Grossman)一生最伟大的作品《生活与命运》早就译成了英文,但直到近年,英语评论界才认识到它的重要。有人说,如果《战争与和平》是帝俄时代的百科全书,那么《生活与命运》就是苏联时期的《战争与和平》了。和更受外界注意的索忍尼津不同,格罗斯曼没有那么强烈的道德批判,他只是很细微很专注地去写极权体制底下每一种人每一个行当的处境与无奈,从政坛高官到贩夫走卒,他画出了整个社会的全景。因此,在苏联瓦解之后,格罗斯曼没有陪着殉葬,不像索忍尼津那样,成了一个失去对手的挑战者。 格罗斯曼有个短篇,讲的就是苏联在五十年代送上太空的狗。他的态度很暧昧,既不强烈谴责这种做法的不人道,也不歌颂那些动物英雄的牺牲,他注意的,是一头流浪母狗。佩斯楚什卡的眼睛。这对眼睛,曾经在街头机警谨慎地躲避车辆找寻食物,后来对着收养它回来做实验的科学家表达信任与爱;被这些人射出大气层之后,这一双眼睛成为有史以来第一双看见地球在黑暗中冉冉迎日的眼睛。 它到底看到了什么?科学家并不清楚,尽管他们在地上掌握了它所有的生理数据,甚至还听得到它的声音。“它嗥叫了好长的时间”,技术员说:“这太可怕了,一头孤独的狗,单独地在宇宙之中,嗥叫”。但是他们就是不知道,佩斯楚什卡看见了什么。
天上人间 陈之藩先生在《看云听雨》提起四十年前参与美国太空计划的经历,原来那时候大家最喜欢讨论的问题是“该把什么人送上太空”。“太空中心的人在参加工作,与有荣焉之余,老是觉得太空人回来后,并说不出什么来。天空是黑的,地球是蓝的。”尽是这些事实的陈述。结果有人认为应该派个诗人上去,因为只有诗人才能说出他们的感觉。 前苏联小说大家格罗斯曼(Vasily Grossman)有一个叫做《狗》的短篇,谈的是只被苏联送上轨道的太空狗。虽然是替人类冒险的实验动物,前途未卜,但是科学家们都很喜欢这头乖巧的小狗,尤其是负责训练的乔治维奇,与它朝夕相处,感情特别好。终于,火箭上天了,大家在地面等待它的消息。第二天早上,有人告诉乔治维奇:“它在嚎叫,叫了好长的时间”,然后又静静地补充,“很可怕,一只孤独的狗,独自在宇宙中嚎叫。”几天之后,太空舱返航,乔治维奇立刻赶到着陆点。甩开助手,他要亲自抱出他的狗。场面真令人感动,小狗尾巴猛摇,还不断舔着他的手。过了一阵子,乔治维奇“才注意到那双见过宇宙的眼睛”,第一双离开过地球的眼睛,第一双从外头回望过这蓝色行星的眼睛。 这个故事的灵感当然来自“莱卡”(Laika),第一头进入太空的动物。那是1957年,冷战的战场无处不在,苏联才成功派出第一艘太空船,赫鲁晓夫就下令要在短短一个月之内再送一艘上去,当作布尔什维克革命四十周年的贺礼。为了巩固苏联在太空上的优势,这趟匆忙的旅程还得和上一次不同,所以他们决定这回该带个乘客。由于时间太赶,来不及设计安全返航的装备,大家都晓得这位乘客一定有去无回。 莱卡被当局宣传成苏维埃的英雄。他们说它在轨道上平安地航行了七天,一直到重返大气层的时候才灰飞烟灭,壮烈牺牲。数十年后才揭露出来的事实却是升空不过几小时,它就在巨大的压力和不断升高的温度下痛苦死去。后来,不管是苏联的太空狗,还是美国的太空猿猴,都有官方为它们树立纪念碑,都有人为它们写歌,写诗,甚至小说。 英国漫画家阿巴底斯(Nick Abadzis)依据真实的资料和实地的采访,创作了漫画小说《莱卡》(Laika),一部让人心碎,而且多年之后也不可能忘怀的杰作。 莱卡是头有棕色斑块的混种小猎犬,两只耳朵的尖端稍稍下折,小尾巴弯曲得可笑。性喜亲人,看到谁它都想把头迎上去让人抚摸;而且聪明,似乎懂得人类在说什么。可是它的命运很坎坷,曾经被厌弃它的小主人关在杂物间,再给扔进冰冷的河里挣扎浮沉。然后流落在下雪的城市街头;它目睹自己的同伴,被一个唯一拥有的权力就是对付狗的权力的捕狗队员活活踩死。被人送进太空中心交到叶莲娜的手上之后,它才终于有了一个温暖稳定的小笼子,接受叶莲娜轻柔的抚摸,听她那能够哄得自己安宁入睡的细语。在那里,它必须学习吃软胶状的食物,经历种种训练,好适应升空的压力,以及无重的状态。但它很乖,很信任真心爱护它的叶莲娜。每当模拟舱的旋转速度加快,压力大得令它呕吐时,它就会想起叶莲娜老对它说的那句话:“乖狗狗,你可以信任我。” 每一个读者都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所以重点在于怎样把这艘慢船驶向终点。阿巴底斯没有把莱卡画得太过卡通,他只是不动声色地让你觉得这真是只有表情的狗。别人摸它夸它乖的时候,它的样子看起来是那么的高兴。情节在季节颜色的转换中不急不缓地推展,一格格画面下来,我们看到莱卡偶尔会在院子里与其它小狗快活地奔跑、追逐,看到叶莲娜和其他科学家疼它喂它;看到他们甚至想办法让它过上一天正常小狗的日子,不用训练,也没有牙膏般的古怪饲料,只有不断的游戏,和睡在主人床上的奢侈……于是那不可避免的悲剧就变得更加浓厚了,好比西伯利亚上空看不透的阴云。然而,阿巴底斯温柔的旁白又会不时响起在这些场景的外边,恍如慈悲的先知:“当你了解到世上没有事情是永久不变的,你就会放心了。”像是要启示天真单纯的莱卡,也像是在抚慰满怀愧疚的叶莲娜,更像是提醒读者终结的必然到来。 直到火箭升空,直到几小时后莱卡瘫痪在极度狭小的舱房里吐出舌头,它还在想着叶莲娜的那句老话,一句她在合上舱门之前仍然说过最后一次的老话:“乖狗狗,你可以信任我。”当然,毕竟是她给了自己一个安稳的归宿,使自己摆脱了颠沛艰苦的日子,奔向宇宙。举头便是无尽黑暗的太空,叶莲娜留在地上垂首痛哭。这是一则关于信任的故事:那么多的狗儿,只有莱卡获选,正是因为尽管受过了无数伤害,它却仍然信任人类,特别地信任,特别地听话。而信任是如此的美丽,宛如一只易碎的瓷器。 也许是不忍,除了葛罗斯曼,后来还有很多艺术家为莱卡铺排了不同的未来。例如英国小说家温特森(Jeanette Winterson)的《重量》(Weight: The Myth of Atlas and Heracles),她重新述说阿特拉斯的神话,那位希腊传说中要永远屈膝跪在地上,然后独力以肩头扛起地球的巨人。温特森让他拯救了莱卡。阿特拉斯本是被惩罚的罪人,在无垠的星空中忘却了时间的意义。这一天,一个小东西却从他扛负了不知多久的地球里意外地飞了出来,里头居然还有只毛茸茸的小动物奄奄一息。他“以无限的爱意将它小心翼翼地松了绑,把它安全地放了下来,喂它水喝”。寂寞的他早就不再感觉得到这个世界的重量,“但他却感受到了这个小动物的毛发和骨肉。现在,他终于拥有了一样他想去珍惜的东西”。至于莱卡,则“顺着他的胳膊蹒跚着向上爬行,终于找到了一个睡觉的地方——就在他飘飘长发之下,肩上的一个凹槽里”。 人间没有的,必成全于天上。 2009-9-19:《烈火雄心》系列:烈火三辑,最爱王喜《烈火3》播出的时候,距离整个《烈火雄心》系列的起步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一年。就连当中的《烈火2》,也已经是七年前的老剧了。 这么长的时间,足以改变很多人很多事。关咏荷、陈慧珊都已成婚育子,离开多年刚刚回返;张可颐大病初愈,返回TVB也不过是前不久的事;钱嘉乐忙于主持,甚少拍剧;郑敬基也已离开香港,定居在加拿大多伦多;古天乐则致力于影坛的发展,再难在电视剧中看到他的身影…… 之所以还能万众期待,是因为前两部剧集的经典已成口碑,更是因为,有一个人还在。 王喜。
第一次见王喜,是在《雷霆第一关》里,他饰演的海关督察林志刚性格虽然孤僻,但却胆识过人,与走私团伙的危险人物斗智斗勇,毫无惧意,与小柔、满芬的爱情也让人分外感慨。 后来还曾见过他在其他剧集中的演出。《爸爸闭翳》里的二十四孝老爸高青,《郑板桥》里尝尽世态炎凉的郑板桥,《珠光宝气》里憨厚痴情的石泰禾…… 可在看过这么多角色之后,最爱的依然还是林志刚、骆天佑、纪德田。 救火救人的王喜,才最是深入人心。
《烈火雄心》的灵魂人物,非他谁属? 一、骆天佑 其实在《烈火1》纷繁复杂的人物中,骆天佑并不是最特别的一个。40余集的篇幅里,刻画的并不仅仅只是消防员的英勇无畏,而依旧是属于普通人的悲欢离合、进退取舍。 细腻深厚的感情线索贯穿始终。
比如兄弟情,南山三虎肝胆相照、义字当先。三人之间不是没有过隔阂和不快,其实再激烈的冲突也不过是耍耍小性子,因为他们清楚知道彼此是能够互相包容的,所争的不过是无谓的一口气。却也只有这样的朋友,看似小气,实则大方,可共生死。 还有母子情。正因为有开朗坚韧的群姐,才会有善良宽容的骆天佑。从小生活在缺失父爱的单亲家庭里的他,却比很多双亲俱全的孩子都更幸福。最直接的对比,就是他同父异母的大哥骆晓峰。 两母子成天嘻嘻哈哈、没大没小,什么话都可以说,什么事都可以商量,亲密得倒像姐弟。那种默契来自于深深的爱和眷恋,来自于理解和疼惜,更来自于相依为命。 真的,不是没了所爱的男人就活不下去。你看最后的结局,其实只与自己的性格相关。拥有了不见得幸福,失去了未必悲哀。为自己而活的人,两手空空也一样充实乐观;为别人而活的人,怎样折腾都是伤人伤己。 群姐是个坚强的女人,发现错了就及时抽身,所有的结果都自己承担。所以她教导出来的儿子心胸开阔、坚强乐观,认得清人生的方向,看得开命运的残酷。 自然也有爱情。海柏和晓翠的爱情最令人心动也最令人心碎,在剧集才到一半的时候晓翠意外身亡,海柏的悲恸真的让人伤心欲狂。 骆天佑和沈碧瑶的爱情则点滴入心、自然而然,这样平淡温馨的感情才是最质朴最真实的。
《烈火1》里,每个人物都有丰富的故事。 最悲剧的是司徒拔。三虎里最没个性最软弱的一个,但对爱情却是一心一意、仁至义尽。他最后的万念俱灰,真正是人生走到了绝路,所有的支柱都没有了的凄凉。 他是个平凡人,但偏偏身边都是一群优秀的人。他越是努力想证明自己,就越是自卑。他做事经常半途而废,唯一的坚持是对美乐的爱情。他甘心为了她被大兴打骂,甘心做她肚子里孩子的便宜老爸,甘心为她放弃自己的事业,甘心为她一句话就去冒生命危险,但到最后却依然被她无情背弃。 他站在楼顶的时候,心里的荒凉让人绝望。 很多人都不记得了,其实他原来的名字叫做“司徒拔萃”,而不是stupid司徒拔。
骆天佑是全剧中最光明的角色。 他仗义,朋友的事就是自己的事,自己的事自己扛。他是出色的消防员,救火救人尽心尽力。他继承了母亲的善良和豁达,待人接物都懂得分寸。他的故事还圆满,直到最后他依然拥有最好的兄弟和最贴心的爱人。 他是《烈火1》里最令人欣慰的。
二、纪德田 和茵怡一样,最开始对纪德田的印象是非常不好的。 花名“纪德”,但实际上很不靠谱。完全没个正经的样子,工作上马马虎虎,生活里缁铢必较。三十多岁的男人,对待一切的态度似乎都是毫不认真、得过且过的。连幼小的女儿瑶瑶有时候都比他懂事。 直到他某晚在街角对着同事阿功倾诉,说起往事来声泪俱下。我们这才知道,他的那些不靠谱,是因为他有重要的责任在身:瑶瑶已经没有妈妈了,她不能再没了爸爸。 一直以来嬉皮笑脸的纪德田,原来是个伤心的男人。
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孩子,通常都不会太快乐。更何况纪德做消防,24小时需要待命。 然而瑶瑶是个例外。 恐怕没有人不喜欢这个孩子。天真可爱之余又懂事听话,小小年纪却是出奇的善解人意,和这样一个粗枝大叶的老豆在一起实在是绝配。也会闹别扭,大人小孩都各有脾气,然而分开之后却又相互挂念不舍。相依为命的这段亲情,温暖了这对父女,也温暖了旁观的人。 所以连茵怡也会舍不得打断纪德在电话里轻轻唱着的《在森林和原野》,所以所有的人都能够毫无异议地原谅他的吊儿郎当。 有他有瑶瑶,生活就很是美好。你看他,连对茵怡表白的时候还带着瑶瑶,小女孩在爸爸背上沉睡,他认真地对深爱的女子说“有时候喜欢一个人,是不用说出来的”。 那场景,很感慨,很温暖。 他的责任心,随着故事的推进一点点地表露了出来。 他一次又一次告诫机心甚深的弟弟,他不惜一切地为茵怡和Fanny四处奔走,甚至是,后来在火场上,他再次回到了从前那个勇敢当先的状态…… 悲剧的结局赚尽热泪。作为消防员,纪德田最终殉职于熊熊烈火中。但他被我们记得,不是作为一个英雄,而是一个亲切可爱、让人心疼的男人。 故事是悲情的,因为生活,真的一直是这样残酷的。
三、钟有成 June曾经说过一个比喻,她说:爱情就好像一种瘾,当你有它的时候,你就会很开心,但当你失去它的时候,就会好痛苦。所以当你要习惯爱情已经失去的时候,就等于戒毒一样,再苦再累也只能靠你自己。 《烈火3》里的钟有成,一开始并不懂得这个道理。
他固执、蛮横,大男人,没有生活情趣,还兼嫉妒心重,气量狭窄。与纪德全然相反的是,他很认真,认真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认真到所有的人与他相处都无比辛苦…… 在父亲望子成龙的严厉督促下,身为长子的他不止扛起了整个家,还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到了一份非常有意义的职业。他在工作上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下属,都是严律有加。他在生活里不苟言笑,不解风情,连送花给女朋友,都一直选菊花。 他爱高惠盈,爱到了骨子里。而她在他身边那么多年,心里始终在犹疑。一个连分手都优柔寡断成这样的女子,注定有成的用情至深,是一场无望的错爱。 他爱她,爱到可以为她生为她死,为她抛下尊严,为她放弃自己。而她不爱他,口口声声指责他,疏远他,伤害他。她所作出的所谓的“牺牲”,其实是一步步将他推到了更无望的深渊里。她被所有人同情,他却被所有人憎恨。 这样一个不知所谓的女子,他却依然坚持执迷不悟地爱着。 执著是伤,爱情是毒。
June的出现,是钟有成的救赎。 是她鼓励他重新站起来,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她告诉他要戒掉过去那段伤他甚深的爱情,她还给了他一个机会、一个方向。 这样的女子,才真正值得去深爱。那些一厢情愿的感情,根本不值得去坚持。 值得庆幸的是,经历过了生死大劫的有成,终于看开了:能伤害到你的人,只有你自己。能拯救你的人,也只有你自己。 爱情是毒,但你一样可以坚强抵御、不受侵扰。 只要,你多爱自己一点,你为自己而活着。
尾声 王喜在《烈火3》的宣传会上,与监制王心慰相拥而泣。十一年的时间过去以后,昔年的清瘦小生已显出些许老态。在港剧历史上,《烈火雄心》系列是一个经典。而王喜,从骆天佑演到钟有成,也像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人生。 他在其中倾注的感情,相信比其他人更深。
骆天佑 纪德田 钟有成
随着他与TVB经纪人合约的到期,有一些情况也明显地发生了变化。商业运作就是如此,它所看重的永远只是利益而不是感情。 所以王喜在《烈火雄心》系列里的谢幕演出,让人有些难过。钟有成的偏执,其实是编剧刻意的偏执。整部剧的失准,导致了剧中角色的失真。王喜的演绎,其实比以前的所有剧集都更加认真,也更加辛苦。 即使郑嘉颖的戏份再受力捧,他的角色再过完美无缺,也难以取代王喜在烈火系列中的地位。 因为真正的地位存在于观众的心里,而王喜,是很多港剧迷心里当仁不让的消防英雄。 无人可以质疑,无人能够替代! 2009-9-13:《烈火雄心3》:离题太远,辜负甚深断断续续地,总算把《烈火3》看完了。 非常纠结的剧情,非常平淡的故事。和很多人一样,若不是因为有王喜,大约我也早已半途而废。 与前两辑相比,第三辑不见了消防救火救人的豪情,也不见了人间情意的细水长流。虽然拍摄的火景越发逼真了,场面越发惊险了,但那些真正感动人心的东西,却不见了。 少了英雄豪气,多了儿女长情的《烈火雄心3》,并非我们这些港剧粉丝心里盼望的那一部。 失望,非常失望。
当《烈火2》里戏份不多的郑嘉颖、跑龙套的黄宗泽都升为主角,《烈火》系列的灵魂人物王喜却在这一辑里沦为了一个绝对的配角。 我知道这后面有很多商业操作的原因,但无论如何,王喜一昏迷就是三分之一剧长的安排还是让人无法接受。 据说在《烈火3》的宣传会上,王喜忍不住与监制王心慰相拥而泣。作为烈火系列的三朝元老,可以想见王喜对这个系列是多么的百感交集,然而可惜这次的谢幕演出实在难以服众。钟有成,不能与骆天佑、纪德田并驾齐驱成为经典。
这一辑里,消防这个职业几乎成为了无关痛痒的点缀,后面十集救火的场景都少得离谱。一众消防员也看不出他们对职业的热衷和义无反顾,倒是多了很多勾心斗角、心计陷害。钟有成做消防不是因为他热爱,而是为了不辜负父亲望子成龙的期望;卓柏宇做消防同样不是因为他热爱,只是为了子承父业,他其实更适合那个能获得更多欢呼的冰球场;那个心胸狭窄、人品奇差的彭志斌就更不要说了,都不知道怎么当上的消防区长…… 说起来,倒只有方履安和高浩南在积极验证着他们职业的意义,可惜也只是点到即止。 所有的人,似乎都纠结在男女感情里。而这感情,又发生得太戏剧化,纠结到了做作的地步。
大约这部剧的编辑想表达的主题是执著害人害己,退一步海阔天空。于是世界上所有不可理喻的事情都是钟有成做的,世界上最悲情的结果也都是他承担的。 于是一个硬铮铮的救火英雄居然下跪请求情敌让爱,于是罔顾自己小腿肌肉萎缩贸然驾车追赶终至酿至惨祸变成残废,于是在得知爱人婚讯的晚上爬到高楼顶上想要轻生…… 剧中所有的人都告诉钟有成说“你太执著”,说了太多次,便连钟有成自己都相信了。但是多么可笑,我明明看到的是钟父恨铁不成钢的可怕偏执、高惠盈反复无常的优柔寡断,可以说就是这两个人一手造就了钟有成执著的个性,偏偏又是他们两个用所谓“不得已的决定”去堂而皇之地指责他。 June说:“你明明是个很坚毅的人,为何内心却如此脆弱?”其实我们不会介意这样的一个人,只是他的坚毅和脆弱都太异于常人,明显非常不适合从事消防这个职业。 钟有成这个角色,王喜演得很辛苦,观众也看得很痛苦。
我不讨厌胡杏儿,但我实在很讨厌高惠盈这个角色。 口口声声的为别人着想,人人称道的贤良淑德,但是对不起,明明钟有成和Rex的痛苦都是她带来的。分手不够干脆利落,抉择又太过拖泥带水,这样根本就是害人害己。偏偏她还有很多冠冕堂皇的借口和理由,把自己装得纯洁又无辜,一副甘于为他人不断牺牲的高尚模样。 在与Rex感情开始的那段故事,实在纠结得让人厌烦。明明想赴约,却又因无关痛痒的一些家事改变了主意;明明告诉Rex说自己不去了,最终又忍不住还是去了;明明都到了酒吧门口,突然又发个短信说自己不来了;明明发掉了这个短信,却又还是走进了酒吧里被他“无意”看到;明明拒绝了卓柏宇的表白,在看到人家别有怀抱的时候又要当面失态…… 她说自己不爱有成,只爱Rex,但是我看不出她究竟爱他什么。有成对她,可以说是仁至义尽。每次她出事的时候,都是有成在她身边,拼了性命地保护她。她安全了,他把她送到Rex的身边,自己的伤痛都要忍着走到她看不见的地方才表露。而她知道有成对自己余情未了,便决定跟Rex结婚来断他的念头。等到有成痛苦得想要自杀,她又决定离开香港不和Rex结婚,搞得两兄弟几乎再次反目…… 我不明白编剧为什么要塑造出这样一个让人光火的角色。
郑嘉颖的Rex和高惠盈类似,都是拥有完美人格的角色。但他比高惠盈好很多,敢承担,有热血。但这个角色实在是发挥不大,从而流于俗套。 他出演的那么多角色里,只有《与敌同行》的张承希曾经让人觉得惊喜。
32集的故事95%的时候都因为无趣而冗长。 好在最后几集出现了一个阳光可爱的June,是她鼓励有成振作,也是她解开他的心结。她是《烈火3》最大的亮点。 只可惜全剧离题太远,败笔太多,已经无力回天。 2009-9-10:从小就偏科,长大还挑食昨天公司5周年庆,在四季酒店举办了一个晚宴。之前吧就愁“正装出席”的正装,结果到了酒店一看菜单,那才是真愁。 我的挑食程度是远近闻名的。肉食类长翅膀的不吃,贝壳类不吃,水里的基本不吃,长得奇形怪状的不吃,长得可爱的自然更不会吃…… 其实根本不用罗列我不吃的,只需要罗列我吃的就可以了:猪牛羊、虾蟹和鱿鱼。好了,差不多就这样了。 曾经有一个人目瞪口呆地听完我的挑食清单,说:“是不是可以一言概括了,就是健康的肉类都不吃,只吃不健康的?” 呃,好吧,这样说起来,好像真是的。
四季酒店菜单上的菜,赫然都出现在我的“挑食榜黑名单”里,鲍参翅肚、鸭掌海螺,数了一下,大约除了几道凉菜、一份羊排和一份蘑菇青菜,其他都是我不吃的。 鱼翅上桌时,我闻到那个味道已经被腥得不行,于是把一碗都给了旁边的同事。她感叹道,跟你一起吃饭真幸福啊,你不吃的都是我喜欢的,你喜欢吃的……都是我不稀罕的。 大家都很照顾我,每次我能吃的菜转到跟前,都赶紧招呼我:快快,吃黄瓜,吃毛豆,吃蘑菇,吃青菜…… 唉。 还记得有一次去北京出差,供应商盛情邀请大家去吃北京烤鸭。入乡随俗,加上还有其他同事,我当然不好意思说自己不吃鸭子。哪知那天整个席上满满的都只有鸭子:烤鸭、鸭胗、鸭心、鸭舌、鸭架汤…… 我,我都不知道该咋办了。这时同事敏锐地察觉了这个问题,赶紧说了我的窘况,这才有了一盘牛肉吃……
话说我小时候也没这么挑食的,挑食这习惯,好像是越强调就越厉害。唯一记得是不吃鸡的原因:小时候被爸爸逼着喝鸡汤,从此以后再闻到鸡汤的味道就反胃。可是以前我很爱喝猪肉汤的,但是发展到现在,所有的荤汤都不愿喝了。 水里的东西是觉得腥,鱼很腥,贝壳类的东西就更腥。可是很奇怪,学名“鱼腥草”的折耳根,却是我的最爱之一…… 至于那些兔肉、蛇肉之类的,打心里不愿吃,后来就绝不会碰了,同学说“你吃素得了”,妹妹说,“你是从小就偏科,长大还挑食”。 这句话简直是太经典了。
我从初中开始就严重偏科。那时喜欢看武侠小说,然后历史成绩一路飙升;那时讨厌英语老师,英语成绩就从全县第二名骤降成全班二十几名;那时化学成绩很棒,物理成绩超差,而且怎么补习还是不会,最后的高考还是差一分才及格。我曾将其归结为天赋问题,但到了大学,老大难的物理课程居然每次都能拿到3.5的积点…… 其实,我也不是完全不吃鸡和鱼的,比如肯德基的鸡米花我是吃的,姨父最拿手的松子鲈鱼,我也是吃的…… 真是,我也不知道该说啥了。大家尽情地BS我吧,唉。
今天早上还有同事说,哎呀,昨天晚上吃得太多给撑着了,今天早上连早饭都吃不下。 而我,在今天凌晨五点,就被饿醒了,55555…… 2009-9-5:烈火雄心2:情深缘尽最唏嘘(下)三 纪德的爱情,分作了两段。 第一段是和阿玲,所有的故事都来自于回忆或者录影。 某个夜晚他坐在街上和兄弟说起阿玲,说起瑶瑶,这个在白天嘻嘻哈哈的大男人居然哭得稀里哗啦。他不是不积极,不是不上进,他只是不想自己出事,因为阿玲已经不在了,只有他来照顾年幼的女儿。 后来有一夜他睡不着,突然跑到客厅找出婚礼的录影来看。录影里的他意气风发,带着一大群人去接新娘。阿玲一身白色婚纱,幸福地站在他的身边,忙着应对旁边众人不依不饶的关于她怎么会喜欢上他的追问。 深夜的客厅里,电视的光亮映照在他脸上忽明忽灭。纪德听着阿玲的回答,一个人坐在黑暗里傻傻地笑。 阿玲遭遇车祸之前,夫妻之间爆发了再平常不过的一次吵架。但原来有些人,就这样再也回不来了。
茵怡在最后才明白那个少女时代暗恋的英俊小生终究不是适合自己的人,那个在她危难时挺身而出、在她伤心时跳para para的小眼睛男人,才是属于自己的那杯茶。 他说喜欢一个人不需要说出来,自己心里知道;他说他在最危急的关头会想到她;他说他好不容易把戒指放在胸口烘热了,现在冷缩热胀容易戴多了…… 他大部分时候都是口甜舌滑的没个正经,认真起来却又分外执著,他执著的样子还真让人感动。喜欢他嘟嘟囔囔的自言自语,喜欢他背过身去狡猾地偷笑;喜欢他冲着她叫“女人”,喜欢她拉着他的袖子沉沉睡去,更喜欢瑶瑶走在街上的时候,一手牵着纪德,另一手牵着她……
纪德与茵怡的爱情,走到很后面才发现其实是前缘注定,无论当中曾经历怎样远绕近错的曲折。 这样的爱情,用了足足33集的长度来铺垫。在影院门口的拥抱是厚积薄发,像初恋一样怦然心动。这样静水流深的感情,如何承担得起最后的无情破碎? 两度情深缘尽,编剧的残忍如何能让人不怨念?
关于唐明,直到剧终我仍然觉得Yan并非是那个适合他的女子,即使她已经脱胎换骨。只是他和她之间,情义未绝。 而他和Michelle之间,是情意未绝。最无辜的人,其实是Michelle。 是她改变了Yan的生活,却也是她帮助Yan开始了一段全新的人生。有时候缘分真的是阴差阳错,就好像Michelle所说的那个比喻。
人与人的相遇就像是买衣服,有些很合身,可能没有你想要的颜色。而你好不容易终于找到了另一件又合身颜色又合心意的衣服,可是时间不对,来晚了一步,这件衣服已经被人买走了…… Yan的失败,在于她从未经历过风浪。她无知任性,不懂体贴,她甚至根本不了解自己的丈夫。她唯一胜过Michelle的,只是她和唐明曾经共度的时光。这些日子再轻描淡写,到底坚实。Michelle的输,恰恰输在她和唐明之间缺少这样的坚实。 人的情感其实很微妙,经常容易为了一些琐碎的东西而突然动情,那首叫做《Diary》的歌即是如此。但其实一首歌并不能代表什么,它只是往事,是怀旧的旋律,你关掉收音机,它就可以马上消失。而人生中的很多情感,都不能这样嘎然而止。 Michelle是个隐忍大度的女子,所以最后选择了最先离开。她悲伤地说自己的出现只是为了证明唐明和Yan彼此深爱。但其实她不知道,她就好像偶然投进了他心湖的一颗石子,当时就曾有圈圈涟漪,重归平静之后便永远留在了他的心里,以另一种谦默相守的形式。 每个人都自有自己的人生,而这人生分分钟都在改变,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怎样。年少时一盒纸条和一颗糖的往事只不过是记忆,人世的变迁早已改变了各自的生活。往事,不过只是记忆。而记忆,终究只是往事。 覆水难收。
五 最后这一节,是临时起意。突然想谈一谈工作的意义。 剧集里的人,仿佛永远活得比我们有目标,在工作上尤其如此。这部剧中我很喜欢的一段是向阳数次逼南丰辞去消防员的工作,南丰不愿意,甚至婚事到了最后一刻都告吹。但当向阳无意在公共厕所里救了一个婴儿之后,突然明白了南丰执著的心意,从而两人欢喜结局。 南丰的坚持,在于他能够从这一份职业中,获知自己努力的意义。而我们大多数人在日复一日的朝九晚六中,早无余暇去认真思索。 也许现实太残酷,逼得我们连应对都已麻木。人的大半辈子都在工作,工作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说来也算得是人生的意义。所以我们只要辗转在工作中,就能世味倍尝。 职场上大约就分三种人,一种得过且过,工作不过是养家的工具,比如之前的纪德;一种积极上进,工作是实现理想和证明自身价值的途径,比如唐明和南丰;还有一种则是拜高踩低、心术不正的小人,工作不过是谋取私利、满足虚荣的手段,比如纪兴田。 据说TVB热播剧描述哪个职业,那一年该职业必定炙手可热。在当年,消防这一职业也得到了不少有志青年的追捧。
后期的Yan成熟了很多,也自信了很多。究其原因,正是因为她拥有了一份属于自己的职业。 一直都觉得,倘若女人没有自己的事业,只满足于在家相夫教子,其实是很愚蠢的。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所以必须事事仰仗男人。这样的地位注定卑微,将来的生活注定毫无保障。很多家庭悲剧的发生,大抵如此。 只有女人足够自信与足够独立,才拥有应对人生变故的能力,才不致在感情当中一败涂地。 2009-9-3:烈火雄心2:情深缘尽最唏嘘(上)本来的打算,是专为王喜而写《烈火雄心》系列的剧评。分作三篇,每篇谈一辑。但是写完了第一篇,才觉得太过泛泛。《烈火》系列的经典,除却王喜这个三朝元老,还有很多其他角色也不容忽视。如果只写王喜,未免单薄,如果写了其他,又难免离题。 于是思来想去,终于还是决定独立成篇。写完三辑之后,再专写王喜。
之所以先写《烈火2》,是因为这是一部被我错过了七年的剧集。若不是因为《烈火3》的出街,大约,我还会继续错过。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烈火3》再差,却也是那块引出玉来的砖头。 其实错过《烈火2》颇有点世途兜转的意味。剧集我多年前就在卓越上买过了,但因为有几张盘放不出来,和卓越交涉退换货又一直未果。一怒之下,雪藏的不止是卓越网,也连带了这部剧集。 后来还在网上下载过,但种种原因蹉跎着,我最终还是没有看。倏忽之间,七年就这样过去了。 七年之后,方才谋面。有些歉疚,又有些欣慰。对我来说,《烈火2》是姗姗来迟的,是相见恨晚的。但终究,还是来了。 机缘这东西,还真是耐人寻味。就好像,剧集中那无端离合的生死聚散。
世间最悲伤的事情,不是我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情仍深,缘已尽…… 其实整个《烈火2》所叙述的,都是如此。比如纪德与瑶瑶、与茵怡,Wilson与Michelle、与老大。
世间最打动人心最细水长流的不是爱情,而是亲情。 在《烈火2》的开头和结尾,忍不住两次泪湿。第一次是为了老大,第二次是为了纪德。 老大在整出剧里其实惊鸿一瞥。喜欢男人的男人,得不到家人的接受,毕业后离家出走,多年来音讯全无。某一天突然出现在弟弟的面前,拉着行李厚着脸皮非要赖着住在一起,爆料了无数弟弟幼时的糗事给弟妹听,自作聪明去赶走弟弟身边出现的其他女人……
四十岁的男人,不仅一事无成,而且依然游戏人生。每天带着弟妹嘻嘻哈哈地无聊玩闹,终于搞得弟弟大发雷霆。 他呢,脸上依旧带着没心没肺的笑,哪怕弟弟的重话兜头砸过来,也可以轻描淡写地化解掉。努力为弟弟修补与弟妹之间的关系,和他们一起喝得酩酊大醉。在弟弟终于觉得愧疚的时候,他却又不辞而别。 没有人知道,他之所以出现,是因为身患绝症。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他没有去找那些自己曾经爱过的人,而是鼓起勇气来找这个并不待见他的弟弟。因为血浓于水,更因为他希望最后能与弟弟过一段日子。哪怕弟弟骂他,他也觉得开心,因为他终于有了回家的感觉。 心愿了结以后,他选择了离开,独自一人悄悄死去,连身后事都自己安排好了不须弟弟费心。还在那盘诀别的录影带里劝慰说,你们不必伤心,因为人生终须一别。 为何总是要等到追悔和惋惜的时候,才发现根本已经来不及?
纪德与瑶瑶,是《烈火2》里最牵动人心的父女。 成珈莹这个小姑娘乖巧伶俐,更难得的是演得自然而然毫不做作,无比可爱却又无比可怜的瑶瑶赚尽了人们的心疼与热泪。后来王喜还曾与其它童星合作演出父女,但只有与成珈莹的搭档被称为经典。 老豆吊儿郎当,女儿鬼马精灵。纪德贪睡,送女儿上学竟然还要瑶瑶叫他起床;瑶瑶喜欢舅舅,纪德就在旁边吹胡子瞪眼地吃醋;别人都说茵怡和兴田很登对,瑶瑶却说我觉得怡姐姐还是和爸爸最配;纪德被逼着去相亲急着脱身,瑶瑶就聪明地扳着手指头说明天有中英数考试;纪德故意骗茵怡说升级试不及格,瑶瑶却在旁边拆台地大叫爸爸撒谎…… 从小丧母的女孩儿,过早地懂事。纪德是消防员,一上班就是24小时。瑶瑶小小年纪就学会了自己洗澡,自己穿衣,自己睡觉。懂得在爸爸不开心的时候扮天鹅逗他笑,明明已经伤心得离家出走却又挂念着老爸的录影带没有买……父女俩相依为命地生活着,虽然有种种不如意,但没有人会觉得他们不幸福。 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每天早上瑶瑶叫纪德起床时在他额头的轻轻一吻;幸福就是瑶瑶生病的时候,纪德在电话里给她唱《在森林和原野》;幸福就是纪德要考升级试,瑶瑶拿着大棒子在后面督促…… 幸福,就是瑶瑶蹲在地上对纪德说“抱抱”,就是两父女都把手插在裤袋里一起在大街上晃悠……
《烈火2》是目前唯一一部结局让我无法接受的悲剧。
2009-8-20:期待《laughing gor之变节》
女一号是陈法拉,还有我喜欢的吕慧仪和李思捷。除了吴卓羲和陈键峰,柴九哥黎耀祥也有份。 虽然还是谢天华,不过可惜电影里的laughing,已非剧集里的laughing。我本来还挺盼望电影结局回归《学警》结局的,看来不会了。 无比期待啊,这貌似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期待一部电影
官方网站: http://b.tvb.com/laughing/ 香港上映日期: 2009-08-13 剧情简介 Laughing(谢天华)本是警方的卧底,但因为一宗贩毒案件,被警司潘SIR(黄日华)追捕。 其实Laughing加入警队之前,本就是个黑帮成员,一直跟随其老大一哥(黄秋生)在道上打混。一哥对Laughing照顾有加,Laughing视一哥有如亲兄。一哥为了保护自己的地盘及非法生意,竟要求Laughing投考警队,让他可以掌握警方行动。 Laughing在警校成绩优异,可惜天意弄人,他根本没机会待在警队,因为反黑警司冼SIR(元彪)被Laughing的黑道气味所吸引,竟指派他做卧底探员。 就这样,Laughing竟成了「双重卧底」,一哥也乐得Laughing被送进社团去对付自己的同门座头(吴镇宇)。在这已经复杂的状况,一件事情令Laughing的处境更复杂,他竟爱上了座头的妹妹Karen(陈法拉)。 面对法治、恩义、感情的抉择,Laughing将如何自处?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一场变节,Laughing最后将投向哪一方?
精彩剧照 2009-8-16:王老虎抢亲:火爆笑弹,消遣良品
《王老虎抢亲》原是越剧的经典曲目,后来还曾有过金庸为夏梦量身写戏的逸事,选的也正是这一出。
“王老虎抢亲,点知抢到个周文宾”,一句话就概括了剧中的故事。在原剧中,王老虎是个不折不扣的恶霸,在花灯会上强抢民女逼婚。此女坚决不从,王老虎无法,只能将其暂且安置于妹妹的闺房。哪知一夜过后,才发现此女是周文宾男扮女装的,而他更与王老虎的妹妹王秀英因一夜之缘而情定终生。王老虎不止竹篮打水一场空,还兼从新郎变大舅,此番错着自然爆笑连场。 在为《烈火3》情感戏纠缠不休郁闷不止的时候,《王老虎抢亲》无疑是一剂极为受落的调味料。 钱嘉乐、陈键峰、苏玉华、胡定欣、李国麟、刘玉翠、秦煌、朱咪咪、罗贯峰……一众搞笑能手穿着传统戏服,拳打脚踢、呼天抢地齐齐上阵。 有了粗枝大叶、蛮横无理的王老虎,就配一个武松后人、功力匹敌的武三娘,听苏玉华一句“南山虎”钱嘉乐就回一句“母夜叉”,两人成亲之后更是每天从床头打到床尾,搞得全家鸡飞狗跳;有了风流俊逸、才高八斗的周文宾,就配一个娴雅静美、伤春悲秋的王秀英,看陈键峰每每在紧要关头就摇身变作扭捏娇俏的女儿家,秋波媚眼频频抛,看胡定欣指拈兰花狂摆身段,连钱嘉乐都忍不住说“妹妹你的姿势还挺多”;有了无心仕途还嗜赌成性的祝枝山,就配一个成天发梦做一品夫人的王桂菲,看李国麟和刘玉翠这对冤家嘴硬心软、欢喜离合…… 台词更是笑料集锦,粤剧、流行歌曲、乱填诗词统统上场;连剧中人物的名字都是恶搞,王老虎的八个手下合称“仕蜑鞭过”(粤语,随便哪个)、“一塌糊涂”,以身材丰满为豪的奶妈叫做常萍,武三娘助纣为虐的师父叫做貌合神尼,神尼驯养的熊就叫做英熊,王桂菲资助的书生叫做石远发(粤音“食软饭”);人物更是搞笑,每次王秀英出场,身边定然跟着一个怎么睡也睡不醒的丫环素琴,但每次在不该醒的时候她就偏偏会醒过来,再加上游龙戏凤里那个好色胆大,满脑子奇思怪想的正德皇帝…… 这锅大杂烩,怕的就是你不笑。这还不止,当你笑得喷饭的时候,王老虎也在剧中喷着饭……
既然叫做《王老虎抢亲》,原剧的“错认”、“寄闺”、“赔妹”等桥段一件不落。剧甫开场,王老虎就抢了两次亲,一次是男扮女装的周文宾,一次则是与他终生纠缠的母夜叉武三娘,而他朝思暮想欲抢的施梦露姑娘还是另嫁了他人。王老虎只落得肝肠寸断,哭天抢地大呼“我的梦露”…… 陈键峰的扮相还着实惊艳,男装清俊潇洒,折扇一挥出口成章,十足一个令世间女子倾情的江南才子。女装反串则描眉涂朱,眼波婉转,豁出去了的演得媚。只是身材太过粗壮,他自己都形容说:“我就是一个举重的女选手”。在胡定欣旁边一站,被小定一口一个“姐姐”娇滴滴地叫着,让人非常捧腹。 而苏玉华的武三娘则是个男人婆,不饰粉黛、不修边幅,被周文宾将报恩之情移花接木之后,誓非王老虎不嫁。而王老虎脆弱的小心灵其实已经历尽了种种情伤。两夫妻从最初的针锋相对到后来的同心协力,感情慢慢经历翻天覆地的变化。 恶搞归恶搞,当中的感情依然细腻。 当你看到粗豪的王老虎手握两枚耳坠故意装作随便地送给武三娘时,当你看到他千里寻妻最终却只能倒提一枝断了两齿的五齿叉归来时,当你看到武三娘死拽着拳头不肯松开与丈夫堂前击掌恩断义绝时,当你看到王桂菲一边说着气话一边把一袋单照塞到周文宾手里时,当你看到祝枝山面对那个意气风发、金榜题名的状元终于无话可说时,你就无法不感动。 其实就在这看似荒唐无稽的剧情里,他们彼此之间的感情也早已如细水暖流一般深入了各自的肺腑。
钱嘉乐许久不曾拍剧,此次的王老虎是监制潘嘉德为其量身打造的。钱嘉乐演来确是合衬,连“老虎”这个威猛的名字叫到剧终,都平添了十分的可爱。在TVB如今的小生中,也的确只有陈键峰俊逸清秀,能当得“周美人”之名。苏玉华是天生的演技派,一个大大咧咧却又情深义重的武三娘自然难不倒她。胡定欣一改往日的妖媚风情,将一个柔弱文静的大家闺秀演绎得秀外慧中。刘玉翠、李国麟、黄淑仪、秦煌、朱咪咪都是老戏骨,只是外形已足以喜人。值得一提的是饰演素琴的周家怡,虽然戏份不多,却将这个嗜睡丫环演得夸张逗趣,极为抢眼…… 结局处王老虎第三次抢亲,这一次,却是要抢回自己的老婆武三娘。祝枝山和王桂菲破镜重圆,王秀英和周文宾有情人终成眷属。团圆美满皆大欢喜的结局也不忘搞笑,虽然部分桥段的确借鉴自《花田喜事》和周星驰的电影,却也不必深究。 本来就是为了消遣逗趣,娱乐精神何妨共享? 有空的话,还可以重温一遍每集最后的NG片段。据说因为这剧集太搞笑,很多演员都忍不住笑场。敬业的他们为了不拖累其他人,每次拍完自己的戏份,便马上背过身去强行忍笑,仔细看的话,可以看到背对镜头的人,其实都笑得双肩不住地抖,忍得可谓辛苦之至。:) 最后,务必要提醒各位一声。这出剧,一定一定,要看粤语原声! 2009-8-5:老婆大人2:狗尾续貂,只叹宣萱但也不能说毫无期待。就冲着宣萱重回TVB拍戏,也应该捧场。再加上陈锦鸿与之合作继续出演女强男弱的夫妻,光是看看也很顺眼。 一直记得第一部里面陈锦鸿低眉顺目、温和贴心的模样,让我无数次在看的时候忍不住感叹“真是个好男人呀”。能有一个这样的二十四孝老公,大约是很多女子的梦想罢。呵呵。 如此这般,让我对《老婆大人2》还是充满了期待。虽说原剧里的卢海鹏和袁彩云都已转投亚视,王杰也不再出演。但十三公李思捷还在,这家伙长了一张一本正经的脸,但偏偏搞笑得不行;唐诗咏越发漂亮了,举手投足之间都显成熟的风韵;再加上造型酷酷的王凯韦、亲和力一流的蒋志光、戏路渐宽的滕丽名和无赖逗趣的许绍雄,还是很有看头的。 外在条件一切都很好,可惜内伤。 早知道硬凑起来的故事,不太会精彩,只是没想到太狗血。生拉活扯来的一些波折,让人败兴。比如陈锦鸿撞了头引得性情大变成了“狂躁男”,再比如无端端加了一段陈锦鸿从小学就暗恋宣萱的前情戏,最糟糕也最狗血的当属宣萱和滕丽名从小就被医院调错了的身世之谜。 这几段剧情,不仅影响看剧人的心情,甚至影响到了以前对里面所有人物的印象。它只能让我理解成,原来陈锦鸿做宣萱背后的男人不是心甘情愿的,他甚至很有抵触情绪;而且他对宣萱的感情并非如剧情渲染的那般纯洁,否则第一部怎么会发生一夜情…… 之前的“绝种好男人”形象一下子就崩塌了,即使后来剧情再怎么兜转也挽回不了。好像恋爱,被残忍毁伤过的感情,弥合得再好也不会天衣无缝。 身世一事嘛,就更加烂俗得不值一提。倒是滕滕在当中因心理失衡导致精神失常的情节让人心惊了一把,除此之外,无善可陈。 李思捷的十三公继续面黑口衰,但此番不见可爱只觉讨嫌;王凯韦的流氓律师样本来让我觉得应该有好看的故事,原来也不过点到即止;蒋志光的罗嗦裁判官成了一个摆设,只有一场在法庭上吟诗训诫的戏让人忍俊不禁;许绍雄出演这种无赖张扬又黯然心伤的老男人倒是合适,可惜又因剧情的平俗而没了亮点;十三公和印度人合作售卖的男人魅和女人媚更是差不多俗到了下流的地步…… 看到最后才发觉,原来在这部戏里面最可爱的,只是两个孩子。一个年仅三岁、天真无邪的阿B和那个鬼马精灵、活泼可爱的明仔。话说王树熹这孩子还真是讨人喜欢,但他被安排成一个智商一百八,哈佛耶鲁抢破头的天才儿童的剧情还是让我有些无法忍受。 故事到了末尾又刻意煽情,但却让这对夫妻原本在观众眼里的美满感情彻底破灭。原来高希敏根本就不了解葛国光,而葛国光更是一个毫无担待的男人……
唯一感慨的只是宣萱。 她真的不再年轻了,年近四十的女子,即使在剧中如何情致缱绻,现实中依然孤身一人。眉眼未改,性情依旧,只是说起往事来愈发伤感。 这么多年,真心爱过的也好,绯闻传彻的也罢。那些男子都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张卫健娶了张茜,罗嘉良离过婚后又已娶了苏岩。我对内地女星都不熟悉,我只是有些固执地猜想,罗嘉良对宣萱亦曾有过感觉的罢。而剧中那个温好善良的老公陈锦鸿,亦曾在多年前对她允诺,如果她想嫁了,而他还单身,他就娶她。 而最终,他没有等到。2004年陈锦鸿与杜雯惠结婚,如今已有了一个儿子。说起家人,幸福满溢。 他真是一个好男人,宣萱在《老婆大人2》的宣传会上这样不无感慨地说。想来思及往事,她也有深深的惆怅罢。 真心希望,她能早日觅到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男人,像她曾爱过的那些人一样完满幸福……
2009-7-31:七月的最后一天1 想了很久在卧室里装电视机专看TVB的心愿,终于在本周达成啦。哈哈。 从在新闻里看到国美十周年店庆开始,一直心里痒痒。电脑17寸的液晶屏怎么看怎么小,怎么看怎么不舒服,根本配不上我追剧的热情嘛。 作为一个铁杆TVB粉丝,怎么能没有一个电视机呢,对吧? 当然,这只是一个突发的奇想。我平时根本不看电视,只需要一台可以挂在墙上的大显示器,可以让我躺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看剧就可以了。 为此我还特意在网上查找了一些如何把电视和电脑连接起来的资料,努力学习了一把。 到了卖场我才知道自己实在太土太落伍了。这年头的电视机早就带了USB接口,插上优盘就直接可以看rmvb格式的影片,可以播放音乐,可以看图片。除此之外还可以像KTV那样点唱,再加上一大堆我根本听也没听过的功能,以至于促销员们舌绽莲花的解说对我来说好多都成了对牛弹琴…… 可怜我那为钻研电视机和电脑如何连接所下的一番苦功啊……
2 上个月在60元罚款的鞭策力之下,终于没有再迟到,平稳地过渡到了新一轮的计算周期。 洋洋得意不足两天。某天早上因为买早饭排长队做好了迟到的准备,心想反正怎么迟到也不会超过9点15。哪知到了宝鼎门口,发现排队等电梯的人比平常多出了2倍,长龙都排到了大厦阶梯下面。门口还戒备森严,有无数警察保安,还有好些举着摄像机、照相机的人忙碌来回…… 第一反应:出命案了? 去排队才知道不是出什么事了,而是当日上午有领导来参观指导。于是国情所至,宝鼎的电梯被征用来随时候命,我们这些每日来此上班的“闲杂人等”只能一律靠边。于是本来上班高峰就不够用的电梯越发少了,于是排队的长龙就越发壮观了。 与此对应的则是我的悲壮:等我到达公司的时候,考勤钟已经毫不客气地指向了9点16……
3 这几天天气舒爽,睡得特别好。早上朦朦胧胧要醒时,居然在梦里安慰自己说,再睡会儿,今天周六。 直到闹钟在七点钟毫不留情地响起来,我才努力地回到现实:今天周五,而且还有一大堆事情等着我去做。 于是极不情愿地爬起来。 工作之后睡眠就陷入了一个奇怪的循环:工作日睡不醒,休息日睡不着。要上班的时候,闹钟响了也起不来;不上班的时候,闹钟没响就睡意全无。 实在是抓狂啊……
中午趴在工作台上小睡,只觉醉生梦死,不知今夕何夕。
收拾办公桌的时候看到桌上的一个白色相框。框里的照片是两棵比邻而立的秋天的树,背后是家乡湛蓝明净的天空。 这张照片是死党GS同学拍的。那时候他正热衷于摄影,被我纠缠不过,答应寄来几张。寄来的照片都是树和天空,淳朴的美。那时我已经到上海念大学,他在重庆学建筑。毕业以后我们多年未见。 离开家乡以后我才意识到川西的美,可这时只能望梅止渴。后来渐渐明白,这其实是一个人世真理:当你身在其中的时候,永难想到珍惜;等你失去了,却又追悔莫及。
无论换过了多少家公司,这张照片一直被我放在办公室里。身心疲累的时候看到它,就会想到很多往事,想起很多故人。 然后内心慢慢沉静。
5 偶然听到了罗大佑的那首《闪亮的日子》。突然想到,今天是七月的最后一天,今年是我20岁年纪的最后一年。 觉得有些伤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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